原文敘曰:頭者,身之元首,一有疾苦,無問標本,宜先治之。失而不治,雖有股肱,弗能用矣。今考十方以治頭,所以尊元首而用股肱也。有醫責者,尚知務哉!白話提出修訂敘說:頭部,是身體的元首,一旦有了疾病痛苦,不論是標病或本病,都應該先治療它。如果錯失不治,即使有四肢,也不能使用了。現在考選十個藥方來治療頭病,這是為了尊崇頭部這個元首而能夠使用四肢。肩負醫者責任的人,應當知道這個要務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