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方考

卷五

耳疾門第六十二

卷五/耳疾門第六十二1
原文
敘曰:耳以司聽,匪聽弗聰也。君子有思聰之責者,胡然而使褒如乎?故考四方以治耳。
白話
敘說:耳朵是用來聽聲音的,不聽就不能聽得清楚。君子有想要聽得清楚的責任,為什麼卻讓它像聾了一樣呢?所以考察四方來治療耳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