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方考

卷四

茵陳四逆湯

卷四/五疸門第三十四8
原文
茵陳(二兩) 附子(一枚) 乾薑(一兩半) 炙甘草(一兩)
白話
茵陳(二兩)、附子(一枚)、乾薑(一兩半)、炙甘草(一兩)
原文
發黃,脈沉而遲,肢體冷逆,腰以上自汗者,此方冷服。
白話
發黃,脈象沉而遲,肢體寒冷逆冷,腰部以上自汗者,此方冷服。
原文
此陰證發黃也。陰寒盛於下,則戴陽於上,故上體見陽證,下體見陰證。
白話
此為陰證發黃。陰寒盛於下,則戴陽於上,故上體出現陽證,下體出現陰證。
原文
陰盛於下,故見陰脈之沉遲,兼陰證之四逆,陽戴於上,故見陽證之發黃,上體之自汗也。茵陳,治黃之要藥,故無分於寒熱而用之。
白話
陰盛於下,故出現陰脈之沉遲,兼有陰證之四逆,陽戴於上,故出現陽證之發黃,上體之自汗。茵陳,治療黃疸之要藥,故不分寒熱而使用之。
原文
附子、乾薑、炙甘草,回陽之要品也,故有陰寒即用之。
白話
附子、乾薑、炙甘草,回陽之要品,故有陰寒即使用之。
原文
然必冷服者,恐薑、附發於上焦陽盛之區,而下部陰寒之分反不及也。
白話
然必須冷服者,恐乾薑、附子發於上焦陽盛之區,而下部陰寒之分反而不及也。
原文
是方也,韓祗和、李思訓、朱奉議咸用之矣,使據丹溪翁不必分五,同是濕熱之言,而執其方以療之,則藥與證不相反耶?
白話
此方也,韓祗和、李思訓、朱奉議都使用之矣,若依據丹溪翁不必分五,同是濕熱之言,而執其方以療治之,則藥與證不相反耶?
原文
韓、李事見《湯液本草》,朱奉議見《活人書》。
白話
韓、李之事見《湯液本草》,朱奉議見《活人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