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丁巳春二月,初旬,有何姓子患溫病,初起舌即乾紅,身次不支,神情恍惚。
丁巳年春季二月上旬,有一位姓何的男子患了溫病,初起時舌頭就乾紅,身體難以支撐,神情恍惚。
原文
余診之,曰:“此證感溫甚重,十難救一,非大劑雙解,不能挽回,遲則不治。”
我診斷後說:“這個病症感受溫邪很重,十個難救一個,非用大劑量的雙解湯不能挽回,延遲就無法醫治。”
原文
”因病家曾患此證,專信不疑,遂順手治療,得愈。
因為病家曾經患過此證,專心信任不懷疑,於是順手治療,得以痊癒。
原文
計服大黃一兩五錢,膏、黃芩、連倍數,不但正氣不虧,抑且病起旬日,儼如無病者然。
總計服用大黃一兩五錢,石膏、黃芩、連翹加倍用量,不但正氣沒有虧損,而且病發作十天,竟然像沒有病的人一樣。
由此可見溫病及早使用瀉下藥的功效,其效果之神速如此。
原文
有張姓妻,忽然寒戰,戰後大笑,笑甚即厥,日暮至曉,如此者數次。
有一位張姓的妻子,忽然寒戰,戰後大笑,笑得很厲害就昏厥,從傍晚到天亮,這樣發生了數次。
原文
邀余診之,見其面赤壯熱,頭痛如破,心煩作麻,胸背作脹,舌苔白滑,六脈沉數,譫言神昏。余曰:“此脈乃羊毛溫也。”方以大劑雙解治之。其時同事數醫,論證用藥,咸同一轍。藥後得利而嘔未止,邪困上焦也。
邀請我診治,見她面色赤紅、壯熱,頭痛如裂,心煩發麻,胸背脹滿,舌苔白滑,六脈沉數,譫語神昏。我說:“這是脈象所見的羊毛溫病。”於是用大劑雙解湯治療。當時同事幾位醫生,討論證候用藥,都一致。服藥後大便通利但嘔吐未止,是邪氣困在上焦。
連續投用三劑,外用搓法,毛發出五色,各種證候逐漸平復。
原文
時又邀一醫診,云:“乃肝風內動,少陽受病。”方主溫膽白薇一法。病家見其立方平穩,停雙解而投是藥。夜間前證復作,次日仍以雙解投之,漸平。
當時又邀請一位醫生診治,說:“這是肝風內動,少陽經受病。”處方主張用溫膽湯加白薇的方法。病家見他開方平穩,就停用雙解而服用此藥。夜間前證復發,第二天仍用雙解湯投治,逐漸平復。
原文
至第五日,惟自笑不已,遂以加味太極丸加牛黃治之,一服而諸證俱平,竟護全愈。
到了第五天,只有自笑不止,於是用加味太極丸加牛黃治療,一服後各種證候都平復,竟然得以完全痊癒。
原文
干隆乙卯六月上浣,予診盛姓之子,患羊毛溫半月。
乾隆乙卯年六月上旬,我診治盛姓的兒子,患羊毛溫病半個月。
原文
診時,脈證俱平,每交午刻,即心煩作麻,不自知其所苦,口內喃喃不已,人即昏去,交子即醒。如是者三日。詢及前診之醫,皆以治溫之法治之。
診斷時,脈象和證候都平穩,每到午時,就心煩發麻,自己不知道痛苦,口中喃喃不停,人就昏過去,到子時就醒來。這樣持續了三天。詢問之前診治的醫生,都用治療溫病的方法治療。
原文
今病未解者,是溫邪感受原輕,發之不暴,治法雖當,奈毛毒未化,故延多日,一挑擦即可愈也。
現在病未解除的原因,是溫邪感受本來輕微,發作不猛烈,治法雖然恰當,但毛毒未化解,所以拖延多日,一經挑擦即可痊癒。
原文
病家旋邀一老嫗挑之,得毛如縷,內服神解散,是夜即安。後以辛涼之藥清理上焦,得愈。
病家隨即邀請一位老婦人挑治,得到像絲線一樣的毛,內服神解散,當晚就安穩。之後用辛涼的藥物清理上焦,得以痊癒。
原文
夫羊毛,本熱化耳,得挑則毛去,毛去則熱不留,內級(疑為“內繼”)刺穴瀉熱之法,岐伯已先得我心,因內經之義,引伸觸類,可為治溫證之津粱,亦可為後人之楷式。
羊毛溫本來是熱邪化生而已,經過挑治則毛去除,毛去除則熱不留存,內繼刺穴瀉熱的方法,岐伯已經先得我心,根據內經的義理,引申觸類,可以作為治療溫證的津梁,也可以作為後人的楷模。
原文
丙辰夏四月,有高姓之子,患溫夾葷滯,甚重,中宮堵塞,邪不易透,邀予診之。
丙辰年夏季四月,有高姓的兒子,患溫病夾雜葷食積滯,非常嚴重,中焦堵塞,邪氣不易透發,邀請我診治。
原文
初時病家頗不介意,予即囑感邪極重,又夾葷滯,將來發作非輕,旋邀二醫,公同商酌,先開裡氣,使邪有出路。
起初病家很不介意,我即囑咐感受邪氣極重,又夾葷滯,將來發作不輕,隨即邀請兩位醫生,共同商議,先開通裡氣,使邪氣有出路。
原文
其時已服過溫燥散藥數劑矣,而現在之證,神煩,舌赤,胎黃,口渴,遂以大劑雙解疊進,五六日,去宿糞以鬥計,壅滯雖開,伏邪大作,舌黑苔刺,譫妄煩躁之勢疊現。
那時已經服用過溫燥散藥數劑了,而現在的證候是:神煩、舌赤、苔黃、口渴,於是用大劑雙解湯接連進服,五六天,排出的宿糞以斗計算,壅滯雖然開通,但伏邪大發,舌黑苔刺,譫妄煩躁的勢頭接連出現。
原文
要之,此狀因邪重夾食,初病又投溫散,未治萌蘖,以致病勢猖獗如此。
總之,這種情況是因為邪氣重且夾食,初病又用了溫散藥,沒有治療萌芽,以致病勢如此猖獗。
原文
再以增損大柴合犀羚梨汁蘆根等味,黑胎漸退,邪勢向衰,予等醫俱云幸有生機。
再用增損大柴胡湯合犀角、羚羊角、梨汁、蘆根等藥味,黑苔逐漸消退,邪勢趨向衰弱,我們幾位醫生都說幸有生機。
原文
詎料病家信任不專,另延他醫,譖言疊進,有云涼藥太過者,擬理中法;有云失表者,擬達原法。
不料病家信任不專,另請其他醫生,讒言接連進獻,有說涼藥太過分的,擬用理中法;有說失於解表的,擬用達原法。
原文
不知所服何劑,而病勢更加沉困,譫妄更增,而醫又欲以涼下法治之,苦病家譖言已入胸臆,堅不肯服大黃群藥,仍屬大劑清涼解毒,拖延多日始安。
不知道服了什麼藥,病勢更加沉重困頓,譫妄更加增加,而醫生又想用涼下法治療,無奈病家讒言已入心中,堅決不肯服用大黃等藥,仍舊用大劑清涼解毒,拖延多日才安定。
原文
要之,再得雙解二三劑,則邪淨病已,不致半途而廢,又投溫燥,以致病勢史(重,“史”應為“甚”)重。
總之,如果再得雙解二三劑,則邪氣淨而病癒,不致半途而廢,又投溫燥,以致病勢史重(史應為甚)。
原文
在病家執譖言,只說前藥之非,孰知後藥之誤,此予之得以生全者,天意也,非人力也。
在病家固執讒言,只說前藥的錯誤,誰知後藥的失誤,這個病人得以生存保全,是天意,不是人力。
原文
又同時,湯姓子患溫毒,結於少陽、陽明,腮腫結硬,齦潰出膿,邀予診時,已數日矣。時寒熱交作,人事不清,苔黃舌赤。
又同時,湯姓的兒子患溫毒,結聚在少陽、陽明經,腮部腫脹結硬,牙齦潰爛出膿,邀請我診治時,已經數日了。當時寒熱交作,人事不清,苔黃舌赤。
原文
予即云:“此溫毒極重之證,若不極早雙解,迨至傷陰,舌黑神昏,則無救矣。”奈病家膽怯,堅不肯服。
我即說:“這是溫毒極重的證候,若不極早用雙解,等到傷陰,舌黑神昏,就無法救了。”無奈病家膽怯,堅決不肯服用。
暫且給予清化太極丸,兩三天,宿糞略去,但病勢未減。
原文
言之至再,始服雙解一帖,尚未盡劑,去宿糝甚多,而身熱、人事頓爽。意欲再進此藥,病家萬不肯服。又延二日,診時苔黑神昏。
說了很多次,才服用雙解一帖,尚未服完,排出宿糞很多,而身熱、人事頓時清爽。想要再進此藥,病家萬不肯服。又拖延兩天,診斷時苔黑神昏。
我即鄭重告辭,隨即邀請一位醫生,一見此證,就用涼下法。
原文
見病家堅執不服,只得以加味太極丸加牛黃。服後,病勢亦減,再進不允。
見病家堅決不服,只得用加味太極丸加牛黃。服後,病勢也減輕,再進不允許。
原文
又延他醫,乘機進譖,而昏潰之病家,在他醫前不述病之原委,而只云“予辭言之過激”,致病者因驚致舌黑神昏。有是理耶?
又請其他醫生,乘機進讒言,而昏聵的病家,在其他醫生面前不陳述病的原委,只說“我說話過激”,導致病人因驚嚇而舌黑神昏。有這樣的道理嗎?
原文
殊不知未進言前,予臨床診時,早已神昏舌黑,連叫不醒。病家闔室環聽,抑因驚致神昏耶?抑因失治之神昏耶?而後醫不知所進何藥,終致不能起。悲夫!
殊不知在未進言之前,我臨床診斷時,早已神昏舌黑,連叫不醒。病家全家環繞聽聞,難道是因驚嚇而神昏嗎?還是因失治而神昏呢?而後來的醫生不知道進用了什麼藥,最終導致不能起。可悲啊!
原文
夫前此兩證,有幸有不幸者,雖屬天意,亦由人事。
前面這兩個病例,有幸運有不幸的,雖然屬於天意,也由於人事。
原文
在高姓之病,得雙解多劑後,藥雖誤,尚可挽回;湯子之斃,不斃於後藥,而斃於前藥之不徹也。
在高姓的病,得到雙解多劑後,藥雖然誤用,尚可挽回;湯子的死亡,不是死於後藥,而是死於前藥的不徹底。
原文
丙辰夏,溫證大行,現證多有口不能言,神情昏倦,其證有愈有不愈。
丙辰年夏季,溫證大流行,出現的證候多有口不能說話,神情昏倦,這些證候有痊癒有未愈。
原文
如陳姓一子,甫生數歲,哭不出聲,神情倦怠,其家以為必敗,置之於地者久矣。
例如陳姓的一個兒子,才幾歲,哭不出聲,神情倦怠,他家認為必死,放在地上很久了。
原文
病者與予有姻誼,邀予往視,予見勢非全敗,先投以加味太極,繼與雙解,而哭聲出,人事安。
病人與我有姻親關係,邀請我去看,我見情況並非完全絕望,先投以加味太極丸,繼而用雙解湯,而哭聲發出,人事安定。
原文
同時有陸兄婦,歸寧母家,一病即苔黃壯熱,予與一醫合診,見勢甚重,即與雙解。
同時有陸兄的妻子,回娘家,一發病就苔黃壯熱,我與一位醫生共同診治,見勢甚重,即用雙解湯。
原文
延至三日,口不能言,舌乾胎刺,病勢加劇。予詢及再四緣何似此,重劑不得去。
拖延到第三天,口不能說話,舌乾苔刺,病勢加劇。我反覆詢問為何如此,重劑不能服用。
原文
病家人告以其母姑息,每劑藥服不及半,以致如此。後延至七日,內陷厥陰,舌強脈微而斃。
病家告訴我因為她母親姑息,每劑藥服用不到一半,以致如此。後來拖延到第七天,內陷厥陰,舌強脈微而死亡。
原文
要之,溫邪者,熱邪也;不語者,厥陰為熱邪所閉也。
原文
夫傷寒傳足,溫證傳手,手厥陰為心包絡之經,熱邪傷陰,則厥陰心包內閉,不但口不能言,並且舌強拘攣,神昏囊縮,變態多端。
傷寒傳足經,溫證傳手經,手厥陰是心包絡之經,熱邪傷陰,則厥陰心包內閉,不但口不能言,並且舌強拘攣,神昏囊縮,變態多端。
原文
故早下以去邪,則六腑通,三焦暢,不致陷入厥陰,如陳氏子可為明臉也。
所以及早瀉下以去邪,則六腑通暢,三焦暢達,不致陷入厥陰,如陳氏子可為明臉(明驗)。
原文
更有失治如李翁之孫、田翁之婦,皆系溫邪內陷厥陰,不語而逝。
更有失治如李翁的孫子、田翁的妻子,都是溫邪內陷厥陰,不說話而逝。
原文
又有陳姓妻,七月中旬,若發本證,腳氣嘔吐阻厥,邀一醫,投以解暑和肝熄風之劑,次日神識昏憒,脈氣散亂,舌硬不言,四日而逝。朱氏之子,得挑得下,數日而蘇。
又有陳姓的妻子,七月中旬,好像發作本證,腳氣嘔吐阻厥,邀請一位醫生,投以解暑和肝熄風之劑,次日神識昏憒,脈氣散亂,舌硬不言,四日而逝。朱氏的兒子,得到挑治和瀉下,數日而甦醒。
原文
是溫邪之治,宜用力於未曾不語之先,如待不語而急力挽回,猶堪幾幸。迨至不語數日,而欲其語也,不亦難哉!甚矣,治病於未然者,其聖人之法歟!
所以溫邪的治療,應當用力於未曾不語之前,如果等到不語而極力挽回,還可能僥倖。等到不語數日,而想要他說話,不也很難嗎!太重要了,治病於未然者,是聖人的方法啊!
原文
有林姓,患羊毛溫疹半月,所服之藥,初溫散,繼養陰,未曾攻下,亦未曾挑放。予診時,見其發狂自笑,歌罵不休。診其脈則沉數,驗其舌則苔黑芒刺。
有林姓患者,患羊毛溫疹半個月,所服的藥,初用溫散,繼用養陰,未曾攻下,也未曾挑放。我診治時,見他發狂自笑,歌罵不休。診其脈則沉數,驗其舌則苔黑芒刺。
原文
予曰:“此證失下,奈陰分已傷,難任攻逐。所幸者,得前藥養陰,尚未枯竭。
我說:“此證失於瀉下,無奈陰分已傷,難以承受攻逐。所幸的是,得到前藥養陰,尚未枯竭。
原文
今據現證種種,悉屬溫邪困伏三焦,心包內閉,發狂自笑,最凶之候。治法當以逐邪為主,佐以養陰之味。古人原有黃龍一方,兩得其妙。
現在根據種種現證,都屬於溫邪困伏三焦,心包內閉,發狂自笑,是最凶險的證候。治法應當以逐邪為主,佐以養陰之味。古人原有黃龍湯一方,兩得其妙。
原文
”遂於(此處原“月之”應為誤寫,根據文意改為“於”)加牛黃、犀角等藥。是日得解,自笑稍止。外用挑法,得羊毛縷縷,胸次稍寬。
”於是加入牛黃、犀角等藥。當天得瀉下,自笑稍止。外用挑法,得到縷縷羊毛,胸中稍寬。
原文
次日挨方,仍用是藥,令以蕎麥麵作團,滾胸背間。
次日按方,仍用此藥,令用蕎麥麵作團,在胸背間滾動。
原文
後復診一次,狂笑熱勢稍輕,舌雖未盡(此處應有“脫”之類表述,但原文無,按原則不加字,根據文意理解為舌苔未盡脫),脈亦少和,藥用輕劑攻邪,佐以和法。病家見凶勢已平,率皆大意,竟不延診。孰知燎原之火,雖去而余焰猶未熄也。聞知數日不藥,以致餘邪猖獗而斃。可見餘邪不盡一分,即為禍一分。俗云:“星星之火,能燒萬頃之柴。”籲,可畏哉!
後來復診一次,狂笑熱勢稍輕,舌苔雖未盡脫,脈也稍和,用輕劑攻邪,佐以和法。病家見凶勢已平,都大意,竟不繼續診治。誰知燎原之火,雖去而餘焰猶未熄。聽說數日不藥,以致餘邪猖獗而死亡。可見餘邪不盡一分,即為禍一分。俗話說:“星星之火,能燒萬頃之柴。”籲,可畏啊!
原文
張公子,丙辰年夏間,闔室患溫者十餘人,初病者伏邪甚重,予與一醫合訂清解攻下之方,服之而愈。
張公子,丙辰年夏季,全家患溫病者十餘人,初病者伏邪甚重,我與一位醫生共同擬定清解攻下之方,服之而愈。
原文
越數日,伊仲媳亦患溫邪,予與一醫視之,一病胎即滿。黃均云:“邪重。”直與神解加軍,二日不愈,病勢加劇。
過了數日,他的二媳婦也患溫邪,我與一位醫生看視,一病苔即滿。黃均說:“邪重。”直接給予神解散加大黃,二日不愈,病勢加劇。
原文
予曰:“溫邪之證,得下藥而不解,病反加重,其故何也?
我說:“溫邪之證,用了瀉下藥而不解,病反加重,是什麼原因呢?”
原文
”詢及再四,詰旁人,始知以其祖母姑息,藥未即服。
”反覆詢問,追問旁人,才知道因為她祖母姑息,藥未即時服用。
原文
交三日,邪勢猖獗,直犯厥陰,神昏舌硬,拘攣倔犟。
到了第三天,邪勢猖獗,直犯厥陰,神昏舌硬,拘攣倔強。
隨即邀請一位醫生看視,共同用大劑育陰化邪,毫無效果。
原文
迨至七日而殂,皆由溫毒萌時未得藥力,以致於此。
等到第七天而死亡,都是因為溫毒萌發時未得藥力,以致如此。
原文
又一人,一病即壯熱胎黃,一醫初用九味羌活,次用三消。
又一人,一發病就壯熱苔黃,一位醫生初用九味羌活湯,次用三消飲。
原文
予見勢劇,投以雙解,疊下數次,病勢更劇,知受邪太深。
我見勢劇,投以雙解湯,接連瀉下數次,病勢更劇,知道受邪太深。
原文
病家自云:“似此酷毒,若不放手攻擊,勢難救援。
病家自己說:“像這樣酷毒,若不放手攻擊,勢難救援。
原文
”是以醫膽倍壯,硝黃膏連猛進,舌黑神昏俱症漸退。嗣後轉瘧,日作,迨至月餘而痊。
”因此醫生膽子倍增,芒硝、大黃、石膏、黃連猛進,舌黑神昏等症逐漸消退。嗣後轉為瘧疾,每日發作,等到一個多月而痊癒。
此時又有一患溫病者,一位醫生用溫散之劑,七日而死亡。
原文
可見溫邪之證,得能早下,使表裡通暢,十全八九;遲下先下,十難全半。嗚呼!
可見溫邪之證,若能早下,使表裡通暢,十全八九;遲下或先下,十難全半。嗚呼!
原文
大命雖有天定,醫藥豈可混施,此所謂君子言理不言數也。
大命雖然有天定,醫藥豈可亂施,這就是所謂君子言理不言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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