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證指歸

卷二

婦人

卷二/婦人13
原文
婦入溫證,治法與男子異者,經朋、妊娠、產後之別絆候。適夾溫邪,恰受血為邪遏,多致腹痛脹滿。
白話
婦女感染溫病,治療方法與男子不同的原因,在於月經、懷孕、產後等不同階段的狀況。如果同時夾雜溫邪,剛好遇到血液被邪氣阻遏,多半會導致腹痛脹滿。
原文
治溫法中,加桃仁、紅花、元胡、丹皮、鰲甲之類。
白話
在治療溫病的方法中,加入桃仁、紅花、元胡、丹皮、鱉甲之類的藥物。
原文
經候過去,血室空虛,邪因乘入,多致譫妄,舌黑神昏,潮熱。又當以增損小柴胡加養陰之品。
白話
月經過去之後,血室空虛,邪氣趁虛侵入,多半會導致譫妄、舌苔發黑、神志昏迷、潮熱。此時又應當用增損小柴胡湯加入養陰的藥材。
原文
如患溫時,經自行,熱隨血泄,只治其溫,經行自已。
白話
如果患溫病時,月經自行來潮,熱邪隨著經血排出,只需治療溫病,月經自然會自行停止。
原文
至妊娠之婦,一受溫邪,胎為熱傷,勢在必下,胎下母亦難全。
白話
至於懷孕的婦女,一旦感染溫邪,胎兒被熱邪所傷,勢必會流產,胎兒流產後母親也難以保全。
原文
處此,不妨向病家說明原委,急當速徹其熱,以希僥倖。
白話
處於這種情況,不妨向病家說明原由,應當趕快迅速清除她的熱邪,以希望僥倖成功。
原文
往往如此施治,不但胎不下墮,而反安然無事。《岐伯》曰:“有故無隕,亦無隕也。”誠哉此言!而吳又可又有懸鐘之喻,於理更切。要之,此時下胎亦墮,不下胎亦墮。
白話
往往這樣治療,不但胎兒不會流產,反而安然無事。《岐伯》說:「有病則胎兒不會損傷,母親也不會損傷。」這話說得真對!而吳又可又有懸掛的鐘的比喻,在道理上更加貼切。總之,此時用下法胎兒會流產,不用下法胎兒也會流產。
原文
然下之,胎墮,母猶可救,十中二三;不下,則母無生理,胎亦為能獨存。同一胎墮,較之此善於彼,自當盡力援之。雙解散人增損大柴胡,皆可選用。
白話
然而使用下法,胎兒流產,母親還有可能救活,十個中能救活兩三個;不用下法,則母親沒有生存的可能,胎兒又怎能單獨存活。同樣是胎兒流產,比較起來這個方法比那個方法好,自然應當盡力救治。雙解散加入增損大柴胡湯,都可以選用。
原文
更有妊婦,一病舌即花紅,或黑或燥,此屬溫邪太重,非大劑重劑不能破格救人,惟減芒硝一味。亦有胎死腹中,又非硝不能下也。尤宜向病家中明,再用勿致胎謗為要。至於幸與不幸,天命也,人事不可不盡也。
白話
還有孕婦,一發病舌頭就呈現花紅色,或者黑色、乾燥,這屬於溫邪太重,非用大劑量、藥力強的方劑不能突破常規來救人,只是要減去芒硝這一味藥。也有胎兒死在腹中的情況,又非用芒硝不能打下。尤其應當向病家說明清楚,再用藥以免招致毀謗,這是很重要的。至於幸運或不幸,是天命,但人為的努力不能不盡到。
原文
若產後受邪,較胎前更難施治,緣氣血早虧,溫邪直入難化。
白話
如果是產後感染邪氣,比懷孕前更難治療,因為氣血早已虧虛,溫邪直接侵入難以化解。
原文
此時攻不可,補亦不可,惟審明證候,以固本為主,去邪佐之。
白話
此時攻邪不行,補益也不行,只能審查明確證候,以鞏固根本為主,祛除邪氣為輔。
原文
邪輕,大小復甦、神解合四物;邪重,複蘇為主攻邪,如升降、太極。至於放手攻利,則不可。
白話
邪氣輕微,用大小復甦湯、神解散合四物湯;邪氣重,以復甦湯為主來攻邪,例如升降散、太極丸。至於放手使用攻下利水的方法,則不可以。
原文
若果邪熱深重,一病神昏舌乾,勢有燎原之危,又非大劑涼下不能有濟,或兼扶元,或佐育陰,總俟臨證採酌,攻補得宜,庶為美善兼盡。
白話
如果邪熱確實深重,一發病就神志昏迷、舌頭乾燥,情勢有燎原之危,又非用大劑量的寒涼攻下藥不能有效,或者兼用扶助元氣,或者輔以滋養陰液,總要等待臨證時斟酌選用,攻補得當,才能算是完美周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