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蒸乃餘邪留於陰分,當看有無邪否。如餘邪不盡,仍當攻邪,佐養陰之品,神解復甦酌用;如純無邪者,方可養陰,六味地黃為主。白話提出修訂蒸是指剩餘的邪氣留在陰分,應當觀察有無邪氣。如果餘邪未盡,仍應攻邪,佐以養陰的藥物,神解復甦酌量使用;如果完全沒有邪氣,才能養陰,以六味地黃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