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證指歸

卷二

汗法

卷二/汗法6
原文
溫證之汗,與傷寒不同。傷寒邪在三陽,近於肌表,每多汗解在前;溫病邪伏三焦,近於內臟,每多汗解在後。
白話
溫證的出汗,與傷寒不同。傷寒的病邪在三陽經,靠近肌膚表面,多半在前期出汗而病解;溫病的病邪潛伏在三焦,靠近內臟,多半在後期出汗而病解。
原文
煞亦有不發汗而汗自出者,或其人素本陽虛,或濕盛,往往有汗而熱仍不退者。大約溫邪發汗,宜辛涼,不宜辛溫。所有應汗之證,條列於左。
白話
然而也有不發汗而汗自出的情況,或者其人向來陽虛,或者濕氣盛,往往有汗出而熱仍不退的。大致上溫邪發汗,適宜用辛涼藥,不適宜用辛溫藥。所有應當發汗的證候,條列於下。
原文
發熱、惡寒、無汗,頭項痛、背痛、腰痛、肩臂痛、遍身肢節痛,吐法。
白話
發熱、惡寒、無汗,頭項痛、背痛、腰痛、肩臂痛、全身肢節疼痛,用吐法。
原文
吐法,古制也,今罕用之。在溫病中,如邪拒上焦,喘滿者,可吐;痰湧膈上者,可吐;此外更有血結胃口,水停心下,及膈間飲證,無不可吐。
白話
吐法,是古代的制度,現今很少使用。在溫病中,如果邪氣阻滯上焦,氣喘胸滿的,可以用吐法;痰湧塞膈上的,可以用吐法;此外還有血結在胃口、水停在心下,以及膈間的飲證,沒有不可以吐的。
原文
成方具在,特備於後,以見古法之不可廢焉。
白話
成方都在,特別備列於後,以顯示古法不可廢棄。
原文
壯盛之人,痰壅氣促,脈滑胸高;胸滿脈芤,胸滿拒按。以上用瓜蒂散吐之 虛人參蘆吐之
白話
壯盛的人,痰壅氣促,脈滑胸高;胸滿脈芤,胸滿拒按。以上用瓜蒂散吐之。虛人參蘆吐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