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證指歸

卷二

發斑疹

卷二/發斑疹11
原文
(附 葡萄疫玳瑁溫疙瘩瓜瓤捻頸大頭軟腳諸溫)
白話
(附錄:葡萄疫、玳瑁溫、疙瘩、瓜瓤、捻頸、大頭、軟腳等溫病)。
原文
溫病發斑,與傷寒迥別。傷寒之斑,寒鬱化熱,熱傷胃腑,或失表散,以致熱邪內郁, 燔灼榮血,陰液盡竭;或失下,以致病邪內陷。故傷寒發斑,則為病。
白話
溫病發斑,與傷寒迥然不同。傷寒之斑,是寒邪鬱結化熱,熱邪損傷胃腑,或者因失於表散,導致熱邪內鬱,燔灼營血,陰液耗竭;或者因失於攻下,導致病邪內陷。所以傷寒發斑,是病情加重。
原文
為溫病發斑,不拘輕重,無論紅紫,皆由熱毒聚於胃。
白話
而溫病發斑,不論輕重,無論紅色或紫色,都是由於熱毒聚集於胃。
原文
胃為多氣多血腑,足以敵邪,力能化邪於肌膚之外,為斑為疹,故為病解。況 溫邪由里達表,非傷寒經邪傳變可比。
白話
胃是多氣多血之腑,足以抵禦邪氣,能夠將邪氣化解於肌膚之外,表現為斑或疹,所以是病情好轉的表現。況且溫邪從裡出表,並非像傷寒那樣經由六經傳變可以比擬。
原文
常見患溫者,行能發斑發疹,邪向外化,生全者多。但斑疹一見,急須神解清化。
白話
常見患溫病的人,如果能夠發斑發疹,則邪氣向外化解,得以保全生命者居多。但是斑疹一旦出現,必須緊急用神解清化之法。
原文
輕者,消 風敗毒,倍殭蠶,加牛子、元參、石膏、浮萍;裡實者,加大 黃;重者,大劑雙解,加犀羚、板藍、野菊花,重用石膏。
白話
輕症者,用消風敗毒方,倍用殭蠶,加牛蒡子、元參、石膏、浮萍;裡實者,加大黃;重症者,用大劑雙解散,加犀角、羚羊角、板藍根、野菊花,重用石膏。
原文
如唇齒腫黑,口臭異常,或兼肉鑑瞤筋惕,邪不能出,急加生地、蚯蚓汁、絲瓜瓤,以透經絡之匿邪。
白話
如果出現唇齒腫黑,口臭異常,或者兼有肌肉跳動、筋脈抽搐,邪氣不能外出,應急加生地、蚯蚓汁、絲瓜瓤,以透達經絡中潛匿的邪氣。
原文
有患畜血發斑者,斑形稜角,血必先畜,而斑後見,於前法中,加桃仁、紅花、蘇木之類。至葡萄疫,已在。
白話
有患蓄血發斑者,斑的形狀有稜角,血必先蓄積,而後斑點出現,在前法中加入桃仁、紅花、蘇木之類。至於葡萄疫,已在前文中提及。
原文
御纂醫宗金鑑,發明不贅。惟玳瑁溫、龐安常僅言其證,未備其法。
白話
《御纂醫宗金鑑》中已有闡發,不再贅述。只是玳瑁溫,龐安常僅提到其證候,沒有完備其治法。
原文
又如疙瘩、瓜瓤、捻頸、大頭諸溫,悉屬溫毒肆虐,治法亦不外普濟消毒增損、雙解、大小清涼、清化等方,擇其對證施治。
白話
又如疙瘩、瓜瓤、捻頸、大頭等各種溫病,都屬於溫毒肆虐,治法也不外乎普濟消毒飲加減、雙解散、大小清涼飲、清化湯等方,選擇對證施治。
原文
惟軟腳溫一證,必兼濕邪,加蒼朮於涼解方中,誠為合法。
白話
只有軟腳溫這一證,必定夾雜濕邪,在涼解方中加入蒼朮,確實是合法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