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邪這種病症,如果多次使用發汗法,病邪雖然逐漸解除,但人體的真陽之氣自然無不受到損傷。
原文
或其人素本陽虛濕盛,或調養不善,以致返復,而證現面青、寒熱、食少、便溏,舌胎白滑,脈來無力,雖有熱象,不得仍以前邪正治,自當辨明陰陽虛處,為吃緊關要。
或者病人向來體質陽氣虛弱、濕氣偏盛,或者調養不當,導致病情反覆,而出現面色發青、發冷發熱、食慾不振、大便稀溏,舌苔白滑,脈搏無力,雖然有發熱的現象,也不能再用先前治療外邪的方法來治療,必須辨別清楚陰陽虛弱的地方,這是最緊要的關鍵。
原文
如陽虛輕者,香蔻六君、補中益氣;甚者,參附理中;兼陰虛者,理陰為主;純陰虛者,六味為主,餘邪不盡,少加和邪之品,方可救未中之危。
例如陽虛輕微的,可用香蔻六君湯、補中益氣湯;陽虛嚴重的,可用參附理中湯;兼有陰虛的,以調理陰分為主;純粹陰虛的,以六味地黃丸為主,如果體內還有殘餘的病邪,就稍微加入一些調和邪氣的藥物,這樣才能救治尚未發生的危險。
至於使用攻下法不恰當,稱為「妄下」;使用攻下法沒有節制,稱為「過下」。
妄下是因為辨證不夠清楚,過下是因為權衡輕重失去了分寸。
原文
若辨證明晰,如溫病兼表,不宜妄下,妄下則有引邪入里之戒、胸積痞滿之危。
如果辨證明確,例如溫病兼有表證,就不適合妄用攻下,妄用攻下就會有引邪入裡的禁忌,以及導致胸中積滯痞塞脹滿的危險。
原文
甚有夾濕夾痰、陰陽素虧、腸胃素弱,以及老人、虛人、病後、亡血後諸證,自不當遽然攻下。
更有夾雜濕邪、痰飲,陰陽本來就虧虛,腸胃本來就虛弱,以及老年人、虛弱的人、生病之後、失血之後等各種情況,自然不應當立刻使用攻下法。
原文
吾又見權衡失度者,診治溫病,惟守下法,無分虛實,莫辨陰陽,愈下而舌胎愈黑,甚至乾紅無津,仍然肆行硝黃,置養陰之法為無用;或疊下而熱更增,仍投雙解,視和邪之方為無濟。
我又見過權衡失度的人,診治溫病時,只固守攻下法,不分虛實,不辨陰陽,越用攻下舌苔就越黑,甚至發展到舌頭乾紅沒有津液,仍然大量使用芒硝、大黃,把滋養陰液的方法視為無用;或者連續攻下後發熱反而更嚴重,仍然使用表裡雙解的方劑,把調和邪氣的方法視為無效。
原文
病緩藥急,藥七病三,病去元贏,合扶元之功而不講,且胎退 熱輕,病去而下藥不微,陽虛陰敗,病後而補劑不施,賊去城空,終歸罔濟。過下之失,又如此也。甚矣!
病情和緩而用藥峻猛,用藥七分病邪只佔三分,病邪雖去但元氣耗損,卻不講究扶助元氣的功效;而且舌苔已退、發熱已輕,病邪已去但攻下的藥物卻不減輕,導致陽氣虛弱、陰液敗壞,病後又不施用補益的藥物,就像賊人走了但城也空了,最終還是無濟於事。過下的失誤,就像這樣啊。真是太過分了!
原文
溫病不宜妄下,不宜過下,稍一不慎,而當下不下者,轉得因以藉口,可勿戒與?
溫病不適合妄用攻下,也不適合過度攻下,稍微一不小心,那些應該攻下卻不攻下的人,反而因此有了藉口,難道可以不警戒嗎?
原文
然而,妄下、過下之害,實同一轍,惟臨證時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耳。
然而,妄下和過下的危害,其實是同一條路徑,只有在臨證時能夠心神領會、明辨通達,這就在於各人的修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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