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病別鑑

看病須必先熾病

看病須必先熾病

看病須必先熾病21
原文
凡看傷寒,至要看各經中死證脈,親須一一理會過,免致臨病疑惑。
白話
凡是診治傷寒病,最重要的是要仔細查看各經脈中的死證與脈象,必須親自一一理解領會,以免在臨床時產生疑惑。
原文
但見死證,便以脈參之,如果有疑,切莫下藥。
白話
只要見到死證,就要用脈象來參考驗證,如果還有疑問,千萬不要輕易用藥。
原文
雖至親央浼,亦莫亂治,倘有挫失,咎將歸已。
白話
即使是至親好友懇求拜託,也不要胡亂治療,倘若出了差錯,過錯將會歸到自己身上。
原文
凡看傷寒,初學後生,須要治其病之可曉者,缺其不可曉者。胸中證不明白,有一毫疑惑,不可強治。
白話
凡是診治傷寒,初學的年輕醫生,必須治療那些自己能夠理解的病症,而避開那些自己不明白的病症。心中對證候不清楚,有一絲一毫的疑惑,都不能勉強治療。
原文
故君子不強其所不能,若不能,若不量力,私親故,或見利而動,輕易玩弄,新人命如草芥,非君子之用心也。謹而敬慎,母怠母忽。
白話
所以君子不勉強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。如果做不到,或者不自量力,因為偏袒親朋好友,或者見到利益而動心,輕率地玩弄醫術,把人的性命看得像草芥一樣,這不是君子的用心。應當謹慎恭敬,不要懈怠,不要疏忽。
原文
初得傷寒一二日,頭痛惡寒,皆除,便覺胸中連臍注悶疼痛,脈沉有力,坐臥不安,上氣喘促,不候他證,便可下藥。
白話
剛得傷寒一兩天,頭痛、怕冷的症狀都消除了,卻感覺胸中連到肚臍部位有悶塞疼痛,脈象沉而有力,坐立不安,呼吸急促氣喘,不必等待其他症狀出現,就可以使用瀉下的藥物。
原文
若頭項強痛,惡寒發熱,每日如此,不以日數多少,尚在太陽經,止宜發汗。
白話
如果頭項部僵硬疼痛,怕冷發熱,每天都是這樣,不論病程天數多少,只要病邪還在太陽經,就只適合用發汗的方法。
原文
要隨在其所見之表時而治之,不拘於日數也。
白話
要根據當下所表現出的表證來治療,不要拘泥於發病的天數。
原文
若煩渴欲飲水,由內水消竭,欲得外水自救耳。
白話
如果煩躁口渴想要喝水,這是因為體內津液消耗枯竭,想要得到外界的水分來自我救助罷了。
原文
大渴欲飲一升,止與一半,常今不足,不可過飲。若恣飲過量,則為水結之證。
白話
如果非常口渴想喝一升水,只能給他喝半升,經常讓他處於不足的狀態,不可以讓他過量飲水。如果放縱地喝得過量,就會形成水飲結聚的病症。
原文
射於肺,為喘為欬;留為噎為噦;溢於脾,為腫;蓄於下焦,為癃。皆飲水之過也。
白話
水飲上衝到肺,就會導致氣喘、咳嗽;停留在胃中,就會導致噎塞、呃逆;泛溢到脾,就會導致水腫;積聚在下焦,就會導致小便不通。這些都是飲水過多的過錯。
原文
病若經十餘日以上,以有下證者,止宜大柴胡湯,恐承氣太峻。蓋傷寒過經,則正氣多傷故也。
白話
如果病程已經超過十幾天,並且出現了需要用瀉下法的證候,只適合用大柴胡湯,因為擔心承氣湯藥性太過峻猛。這是因為傷寒病邪傳過經脈,正氣大多已經受損的緣故。
原文
病七八日,未得汗,大便閉,發黃,生斑,譫語而渴,越脾桃仁湯主之。
白話
病程七八天,沒有出汗,大便不通,身體發黃,出現斑點,胡言亂語並且口渴,用越脾桃仁湯主治。
原文
病八九日,已汗下,脈尚洪數,兩目如火,五心煩熱,狂葉(疑為“躍”之誤)欲走,三黃石膏湯主之。
白話
病程八九天,已經用過發汗和瀉下的方法,脈象仍然洪大而數,兩眼像火一樣紅,手心腳心胸口煩熱,發狂跳躍想要奔跑,用三黃石膏湯主治。
原文
病五六日,但頭汗出,身無汗,際(疑為“屍”之誤)勁而還,小便自利,渴飲水漿,此於血證也。
白話
病程五六天,只有頭部出汗,身上沒有汗,身體僵硬冰冷,小便通暢,口渴想喝水,這是蓄血證。
原文
看上中下,分虛實而治之,犀角地黃湯治上,桃仁承氣湯治中,抵當湯當(此處“當”疑為衍文)丸治下。
白話
要看病位在上、中、下,區分虛實來治療,犀角地黃湯治療上部的病證,桃仁承氣湯治療中部的病證,抵當湯或抵當丸治療下部的病證。
原文
病六七日,別無刑剋證,假(此處“假”字疑有誤)忽然冒昧,不知人事,六脈俱靜,或至無脈,此欲汗,忽攻之。
白話
病程六七天,沒有其他相剋的證候,突然昏昧不清,不省人事,六脈都平靜,甚至摸不到脈搏,這是即將出汗的表現,不要用攻伐的藥物。
原文
如久旱將雨,六合陰晦,雨後蔗(疑為“蒿”之誤)物皆蘇,換陽這(此處“這”疑為衍文)吉候也。
白話
就像久旱即將下雨,天地之間陰暗晦澀,下雨之後草木都甦醒過來,這是陽氣恢復的吉兆。
原文
夫今人治傷寒,一二日間,不問屬虛屬實,便用桂枝之類以發汗之;三五日後,不問在表在裡,便用承氣湯之類一之,多致內外俱虛,諸變蜂起。
白話
現在的人治療傷寒,在一兩天之內,不問病證屬虛還是屬實,就使用桂枝湯之類的方劑來發汗;三五天之後,不問病邪在表還是在裡,就使用承氣湯之類的方劑來瀉下,這樣大多會導致內外都虛弱,各種變證蜂擁而起。
原文
大抵病人虛實表裡不同,所以邪之傳變有異,豈可以日數為準?
白話
大體上病人的虛實、表裡情況不同,所以病邪的傳變也有差異,怎麼能夠以發病的天數作為標準呢?
原文
為蓋有即傳者,有傳一二經而止者,有始終只在一經者,不必拘始太陽、終厥陰也。
白話
因為有立刻傳變的,有傳變一兩條經脈就停止的,有從頭到尾只在一條經脈的,不必拘泥於必定從太陽經開始、到厥陰經結束的說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