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病別鑑

濕熱論

濕熱論(2)

濕熱論42
原文
濕熱之邪,不自表而入,故無表裡可分,而未嘗無三焦可辨,猶之河間治消渴,以三焦分者是也。
白話
濕熱的邪氣,不從體表侵入,所以沒有表裡可以區分,但未嘗沒有三焦可以辨別,就像河間治消渴,按三焦來區分一樣。
原文
夫熱為天之氣,濕為地之氣,熱得濕而熱愈熾,濕得熱而濕愈橫。
白話
熱是天的氣,濕是地的氣,熱得到濕則熱更加熾盛,濕得到熱則濕更加橫溢。
原文
濕熱兩分,其病輕而緩;濕熱交合,其病重而速。濕多熱少,則蒙上流下,當三焦分治。若濕熱俱多,則下閉上壅,而三焦俱病矣。猶之傷寒門二陽合病、三陽合病是也。
白話
濕熱兩分,其病輕而緩慢;濕熱交合,其病重而迅速。濕多熱少,則蒙蔽上部流注下部,應當分三焦治療。如果濕熱都多,則下部閉塞上部壅滯,而三焦都病了。就像傷寒門中的二陽合病、三陽合病一樣。
原文
太陰濕化,三焦火化,有濕無熱,止能蒙閉清陽,或阻於上,或阻於中,或阻於下;濕熱一合,則身中少火悉化壯火,而三焦相火有不皆起而為暴者哉?所以上下充斥,內外煎熬,最為酷烈。
白話
太陰濕化,三焦火化,有濕無熱,只能蒙蔽清陽,或阻滯於上,或阻滯於中,或阻滯於下;濕熱一旦相合,則身體中的少火全都化為壯火,而三焦相火有不起而肆虐的嗎?所以上下充斥,內外煎熬,最為酷烈。
原文
兼之木火同氣,表裡分司,再引肝內,痙厥立至。胃中津液幾何,其能供此交徵乎?
白話
加上木火同氣,表裡分司,再引動肝風,痙攣厥逆立刻出現。胃中的津液有多少,怎麼能供給這樣的交相徵用呢?
原文
至其所以必屬陽明者,以陽明為水穀之海,鼻食氣,口食味,悉歸陽明,邪從口鼻而入,則陽明為必由之道路也。
白話
至於它之所以必定屬於陽明,是因為陽明是水穀之海,鼻吸入氣,口攝入味,都歸於陽明,邪氣從口鼻進入,那麼陽明是必經的道路。
原文
其始也,邪入陽明,早已先傷其胃液;其繼也,邪盛三焦,更欲取資於胃液。司命者,可不為陽明顧慮哉?
白話
開始時,邪氣進入陽明,早已先傷其胃液;接著,邪氣盛於三焦,更想從胃液取得資源。掌管生命的人,能不為陽明顧慮嗎?
原文
可問木火同氣,熱甚生風,以致痙厥,理固然矣。
白話
有人問:木火同氣,熱甚生風,導致痙攣厥逆,道理固然如此。
原文
然有濕熱之症,表裡極熱,不痙不厥者,何也?
白話
但是有濕熱之症,表裡極熱,卻不痙攣不厥逆,為什麼呢?
原文
余曰:風木為火熱引動,原因木氣素旺,肝陰先虧,內外相引,兩陽相煽,因而勁張。
白話
我說:風木被火熱引動,原因在於木氣素來旺盛,肝陰先虧,內外相引,兩陽相煽,因而勁急強張。
原文
若肝腎素優,並無裡熱者,火安能招引肝風哉?
白話
如果肝腎素來優裕,並無裡熱,火怎麼能招引肝風呢?
原文
試觀小兒,一經壯熱,便成瘛瘲,從以純陽之體,陰氣未足,故肝風易動也。
白話
試看小兒,一經歷壯熱,便成抽搐,因為純陽之體,陰氣未足,所以肝風容易動。
原文
濕熱症舌遍體白,口渴,濕滯陽明,宜用辛如厚朴、半夏、草果、乾菖薄等味。
白話
濕熱症舌頭通體白色,口渴,濕滯陽明,宜用辛味如厚朴、半夏、草果、乾菖蒲等藥。
原文
此濕邪極盛,邪尚未蘊結,故重用辛以開之,使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也。
白話
這是濕邪極盛,邪氣尚未蘊結,所以重用辛藥以開通,使上焦得以通暢,津液得以向下。
原文
濕熱症,舌根白,舌尖紅,濕漸化熱,余濕猶滯,宜用辛泄,佐以清熱,宜蔻仁、半夏、干菖蒲、豆卷、六一散、連翹、錄豆殼等味。
白話
濕熱症,舌根白,舌尖紅,濕逐漸化熱,餘濕仍然滯留,宜用辛散泄濕,佐以清熱,宜用蔻仁、半夏、乾菖蒲、豆卷、六一散、連翹、綠豆殼等藥。
原文
此濕熱參半之證,而燥濕之中,即佐清熱者,赤所以存陽明之液也。上二條,憑驗舌以投劑,極為臨症時要訣。
白話
這是濕熱各半之證,而燥濕之中,即佐清熱的藥,也正是為了保存陽明的津液。以上兩條,憑藉驗舌來投藥,極為臨證時的要訣。
原文
蓋舌為心之外候,濁邪上薰,心肺舌肺(此處疑有誤,按前文應為“心肺受薰”之類表述,但按只加標點不改字詞原則,仍保留)因而轉移。
白話
因為舌是心的外候,濁邪上薰,心肺舌肺(此處疑有錯誤,按前文應為「心肺受薰」之類表述,但按只加標點不改字詞原則,仍保留)因而轉移。
原文
濕熱症,初起即胸悶不知人,瞀亂大叫痛,濕熱阻閉中上二焦,宜草果、檳榔、鮮菖蒲、六一散、芫荽各重用,或加角末,地漿水煎服。
白話
濕熱症,初起即胸悶不知人事,瞀亂大叫痛,濕熱阻閉中上二焦,宜用草果、檳榔、鮮菖蒲、六一散、芫荽各重用,或加角末,用地漿水煎服。
原文
此條濕熱俱重之候,而去濕藥多,清熱藥少者,以病邪初起即閉,正未有傷,故以辛通散邪為急務,不欲以寒涼凝滯病機也。
白話
此條是濕熱俱重之候,而祛濕藥多,清熱藥少,是因為病邪初起即閉,正氣未有損傷,所以以辛通散邪為急務,不想用寒涼之藥凝滯病機。
原文
濕熱症,四五日,口大渴,胸悶欲絕,乾嘔不止,脈細數,舌光如鏡,胃液受劫,膽火上衝,宜西瓜白汁、金汁、鮮生地汁、甘蔗汁,痞悶,再磨鬱金、木香、烏藥、香附等味。
白話
濕熱症,四五天,口大渴,胸悶欲絕,乾嘔不止,脈細數,舌光如鏡,胃液被劫,膽火上衝,宜用西瓜白汁、金汁、鮮生地汁、甘蔗汁,如果痞悶,再磨入鬱金、木香、烏藥、香附等藥。
原文
此營陰素虧,木火素旺者,今木乘陽明,而耗其津液,然幸無飲邪,故一清陽明之熱,一散少陽之邪。不用 煎者,取其氣之全耳。
白話
這是營陰素虧,木火素旺的人,今木乘陽明,而耗其津液,但幸無飲邪,所以一方面清陽明之熱,一方面散少陽之邪。不用煎煮,是為了取其全氣罷了。
原文
濕熱症,嘔吐清水或痰多,黏膩濕熱內留,水火上逆,宜濕膽湯加瓜蔞、碧玉散等味。
白話
濕熱症,嘔吐清水或痰多,黏膩濕熱內留,水火上逆,宜用濕膽湯加瓜蔞、碧玉散等藥。
原文
此素有痰飲,而陽明、少陽同病,故一以滌飲,一以降逆。與上條嘔同,而治異,正當合參。
白話
這是素有痰飲,而陽明、少陽同病,所以一方面滌飲,一方面降逆。與上條嘔吐相同,而治療不同,正應當合參。
原文
濕熱症,嘔惡不止,書夜不瘥,欲死者,肺胃不和,胃熱移肺,肺不受邪也。
白話
濕熱症,嘔惡不止,晝夜不癒,欲死的,是肺胃不和,胃熱移肺,肺不受邪。
原文
宜用川連三四分,蘇葉二三分,兩味煎湯,呷下即止。
白話
宜用川連三四分,蘇葉二三分,兩味煎湯,呷下即止。
原文
肺胃不和,最易致嘔。蓋胃熱移肺,肺不受邪,不定還歸於胃,嘔惡不止。若以治肝膽之嘔治之,誤矣。
白話
肺胃不和,最易導致嘔吐。因為胃熱移肺,肺不受邪,不定還歸於胃,嘔惡不止。如果以治肝膽之嘔的方法治療,就錯了。
原文
故必用川連以清濕熱,蘇葉以通肺胃,則投之立愈,以肺胃之氣非蘇葉不能通也。數輕者,以輕劑能治上焦之疾故耳。
白話
所以必用川連以清濕熱,蘇葉以通肺胃,則投之立即痊癒,因為肺胃之氣非蘇葉不能通。用量輕者,因為輕劑能治上焦之疾的緣故。
原文
濕熱症,咳嗽書(此處應為“昼”,若按原文則保留)夜不寧,甚至喘而不得眠者,暑邪入於肺絡,宜葶藶子、六一散、枇杷葉等味。
白話
濕熱症,咳嗽書(此處應為「晝」,若按原文則保留)夜不寧,甚至喘而不得眠的,是暑邪入於肺絡,宜用葶藶子、六一散、枇杷葉等藥。
原文
人知暑傷肺氣,則氣虛;不知暑滯肺絡者,則肺實。葶藶引滑石直瀉邪,則病自除矣。
白話
人們知道暑傷肺氣則氣虛;不知道暑滯肺絡則肺實。葶藶子引導滑石直接瀉邪,則病自癒。
原文
濕熱症十餘日後,大勢已退,惟口渴汗出,骨節疼隱,痛不已,餘邪留滯經絡。宜元米湯泡於朮,隔一宿,去朮煎飲之。病後濕邪未盡,陰液已傷,故口渴身疼。此時救則助濕,治濕則劫陰。
白話
濕熱症十餘日後,大勢已退,只有口渴汗出,骨節隱隱疼痛,痛不已,餘邪留滯經絡。宜用元米湯泡於朮,隔一夜,去朮煎飲。病後濕邪未盡,陰液已傷,所以口渴身疼。此時救陰則助濕,治濕則劫陰。
原文
宗仲景麻沸湯之法,取氣不取味,走陽不走陰,佐以元米湯養陰逐濕,兩擅其長也。
白話
宗仲景麻沸湯之法,取氣不取味,走陽不走陰,佐以元米湯養陰逐濕,兩者兼得其長。
原文
濕熱症,數日後汗出,熱不除,或痙,忽頭痛不止者,營液大耗,厥陽風火上升,宜羚羊角、蔓荊子、鉤藤、元參、生地、女貞等味。
白話
濕熱症,數日後汗出,熱不除,或痙攣,忽然頭痛不止的,是營液大耗,厥陽風火上升,宜用羚羊角、蔓荊子、鉤藤、元參、生地、女貞等藥。
原文
濕熱傷營,肝火化風上逆,血不營筋而痙作,上升巔頂則頭痛。熱氣已退,木氣獨張,故痙而不厥。投劑以熄風為標,養陰為本。
白話
濕熱傷營,肝火化風上逆,血不營筋而痙攣發作,上升巔頂則頭痛。熱氣已退,木氣獨張,故痙攣而不厥。投劑以熄風為標,養陰為本。
原文
濕熱症,胸痞,發熱,肌肉微痛,始終無汗者,暑邪伏於腠理內閉,宜六一散一兩,薄荷葉四五分,泡湯調下,即汗解。
白話
濕熱症,胸痞,發熱,肌肉微痛,始終無汗的,是暑邪伏於腠理內閉,宜用六一散一兩,薄荷葉四五分,泡湯調下,即汗解。
原文
濕熱發汗,昔腎(應為“人”之誤)有禁之,此不微汗,則病必不愈。
白話
濕熱發汗,昔腎(應為「人」之誤)有禁忌,但此證不微汗,則病必不愈。
原文
蓋既有不可汗之大戒,復有得汗始解之治法,臨症者當知所變矣。
白話
因為既有不可汗的大戒,又有得汗始解的治法,臨證者應當知道變通。
原文
濕熱症,按法數日後,忽吐下一時並至者,中氣虧損,升降悖逆,宜生穀芽、蓮心、扁豆、米仁、半夏、甘草、伏苓(推测為“茯苓”之誤,但按要求不改詞,故保留)等味。甚極者,用理中湯之意。
白話
濕熱症,按法治療數日後,忽然嘔吐泄瀉一時並至的,是中氣虧損,升降悖逆,宜用生穀芽、蓮心、扁豆、米仁、半夏、甘草、伏苓(推測為「茯苓」之誤,但按要求不改詞,故保留)等藥。極嚴重的,用理中湯之意。
原文
升降悖逆,法當和中,猶之霍亂之用六和湯也。若太陰憊甚, 中氣不支,非理中不可。
白話
升降悖逆,法當和中,猶如霍亂之用六和湯。如果太陰疲憊至極,中氣不支,非理中不可。
原文
濕熱症十餘日後,左關弦婁(推测為“弦數”等合理表述之誤,但按要求不改詞,故保留),腹時痛,時圊血,肛門熱痛,血液內燥,熱邪傳入厥陰之陰,宜仿白頭翁湯法。
白話
濕熱症十餘日後,左關弦婁(推測為「弦數」等合理表述之誤,但按要求不改詞,故保留),腹時痛,時便血,肛門熱痛,血液內燥,熱邪傳入厥陰之陰,宜仿白頭翁湯法。
原文
熱入厥陰,而下痢,即不圊血,亦當宗仲景治熱法。
白話
熱入厥陰,而下痢,即使不便血,也應當宗仲景治熱之法。
原文
若更逼入營陰,安得不用白頭翁涼血而散邪乎?
白話
如果更逼入營陰,怎能不用白頭翁涼血而散邪呢?
原文
設熱入陽明而下痢,即不圊血,又宜師仲景治下痢讝語,用小承氣之法矣。
白話
假設熱入陽明而下痢,即使不便血,又宜師法仲景治下痢譫語,用小承氣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