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溫疫有首尾能食者。有從初不食者。以不食者。較能食者。其能食者。不唯胃氣和而已。津液潤澤。熱自易化。不食者。津液日涸。藏府熯燥。難治之理也。但如少陰證。間有略能食。一日不斷者。特勿恃食。忽本證焉。腎氣不通。則真氣先竭。精神恍惚。言語錯亂。遂至不濟。雖食無益也。
溫疫有從頭到尾都能進食的病人,也有從一開始就無法進食的病人。以無法進食的病人,與能夠進食的病人相比,那些能進食的病人,不只是胃氣調和而已,而且津液滋潤,熱邪自然容易化解。無法進食的病人,津液日益枯竭,臟腑乾燥,這是難以治療的道理。但像少陰證,偶爾有稍微能進食,一天不斷的,不要只依靠能進食而忽略本證。腎氣不通,則真氣先衰竭,精神恍惚,言語錯亂,最終導致無法救治,即使能進食也沒有益處。
原文
此篇須論除中證。(古云消中是也)蛔蟲證。不舉此二證。吳氏之闕典也,夫如蛔蟲證。抵熱略解之際。諸證亦減卻。飲食稍進。唯腹中微熱不減。尚時發。忽惡食不食。或心煩乾嘔而不受。強與之嘔而困悶。一二旬不食。終亡害。值此等證。不論熱之多寡。宜安蛔湯加附子。又如除中證。只食而能飢。飢而能食。雖食而津液不回。瘦弱不復。復熱不除。大便不利。或利而不止。日漸罷弊。是由脾胃之衰憊。值此等證。不問熱之劇易。宜理中輩。傷寒論論之諦矣。
此篇必須論述除中證(古時稱消中就是這個)和蛔蟲證。不舉出這兩個證候,是吳氏的缺漏。例如蛔蟲證,當熱勢稍微解除之際,諸證也減退,飲食稍微進展,只有腹中微熱不減,還時常發作。忽然厭惡食物而不吃,或者心煩乾嘔而不接受食物,勉強給食就會嘔吐並感到困頓悶脹。一二十天不吃東西,最終沒有危害。遇到這類證候,不論熱勢多少,宜用安蛔湯加附子。又如除中證,只是能食而且容易飢餓,飢餓就能吃,雖然進食但津液不回,瘦弱不恢復,反覆發熱不除,大便不暢,或者腹瀉不止,日漸衰弱疲憊。這是由於脾胃的衰敗。遇到這類證候,不問熱勢輕重,宜用理中一類的方劑。《傷寒論》論述得很詳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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