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病之研究

大便

大便

大便9
原文
邪之在表也。視證觀色。較諸脈狀。而可知而療之也。邪之在裡也。燥證觀色。參之脈狀。伍之腹候。亦可知所在。其知之也。皆系表察。故每多疑慮。動執迷誤。治亦不鮮也。但於舌與大便小便。此三者。徑可親視里之體。寒熱虛實。莫不見於此。能諦此三證。昭昭乎。如照藏之鑑。洞腹之草。二豎無遁形焉。死生吉凶。於是乎判。非唯溫病而已。為百病之關轄。學者須覃思焉。
白話
邪氣在體表的時候,觀察證候和面色,比較脈象,就可以知道並治療它。邪氣在體內的時候,根據燥證觀察面色,再參考脈象,並結合腹部症狀,也可以知道邪氣所在的位置。但這些診斷方法都屬於體表觀察,所以常常會有很多疑慮,容易執著於錯誤的判斷,治療也常有偏差。只有舌頭、大便和小便這三者,可以直接觀察體內的情況。寒熱虛實,沒有不從這裡顯現出來的。如果能仔細辨別這三種證候,就像照見內臟的鏡子、透視腹部的草一樣清楚,病邪無處遁形。死生吉凶,從此可以判斷。這不僅僅是針對溫病,而是所有疾病的關鍵。學者必須深入思考。
原文
又可氏曰。協熱下利者。其人素大便不調。邪氣乘於胃。便作協熱下利。餘數遇此證。平素大便實者。尚作此證。由此考之。伏邪之傳胃。暴則不能稽留於胃。驀然乘勢迸出也。故其色初焦黃。寖變正黃黃白。一如虛寒下利也。是熱勢急躁。不暇乎焦著而出。當下之。宜承氣湯。勿拘色之濃淡。臭之微甚。有得湯其色卻焦黃。其臭復⿰酉宛惡。是因大黃盪滌邪熱。而除卻腐穢。下止思食。則為胃氣蘇。停湯勿與。
白話
吳又可說:協熱下利的病人,平時大便就不調暢,邪氣侵入胃部,就形成協熱下利。我多次遇到這種證候,即使平時大便乾結的人,也會出現這種證候。由此推斷,伏邪傳入胃部,如果發作急驟,邪氣不能在胃中停留,突然順著氣勢迸發而出。所以大便的顏色起初是焦黃色,漸漸變成正黃色或黃白色,就像虛寒下利一樣。這是因為熱勢急躁,來不及使大便焦黑就排出了。應當用下法,適宜用承氣湯。不要拘泥於大便顏色的深淺、氣味的輕重。有的病人服藥後大便顏色反而變為焦黃,氣味又變得臭穢,這是因為大黃盪滌了邪熱,除去了腐穢。腹瀉停止、想吃東西,就是胃氣恢復的表現,應停止用藥,不要再給藥。
原文
溫病初起。午後發熱數日。忽心下疼痛。而不痞硬。下利臭穢。既而腸鳴虛滿。小便稀少。唇乾舌潤。脈數而無力。跗陽少陰。脈不甚見。此為協熱下利。但以一無下證。醫為陰證。與之附子劑。毫無效驗。脈證自如。於是更方轉劑。延捱曠日之際。津液日竭。精氣日弊。耳瞶舌燥。食減神惛多臥。二便自利。或下血遂至不濟。此固非陰證。必由失下也。初心下痛者。是伏邪之傳胃也。他不見下證。及藏氣未疲。津液尚存。急下之。恐不至於此。宜達原加大黃。若承氣湯。隨證撰用。利止食進。二三日後。有復下利。為餘邪再傳胃。雖心下不甚痛。而見其機急下之。耽閣移時日。舊弊復起。神脫氣竭。非前日之比也。
白話
溫病初起時,午後發熱數日,突然心下疼痛,但沒有痞硬感,腹瀉排出臭穢的糞便。接著腸鳴、腹中虛滿,小便稀少,嘴唇乾燥但舌頭濕潤,脈搏數而無力,趺陽脈和少陰脈都不太明顯。這是協熱下利。但因為完全沒有下法的適應證,醫生誤認為是陰證,給予附子劑,毫無效果,脈象和證候仍然如此。於是更換方劑,拖延時日,導致津液日益枯竭,精氣日益衰敗,出現耳聾、舌燥、食慾減退、精神昏沉、多臥,二便失禁,或下血,最終難以救治。這本來就不是陰證,一定是因為失於攻下所致。最初心下疼痛,是伏邪傳入胃部。雖然沒有其他下法適應證,但在臟氣尚未疲憊、津液尚存的時候,趕快攻下,恐怕不至於發展到這個地步。應當用達原飲加大黃,或者承氣湯,根據證候選用。腹瀉停止、食慾恢復後,兩三天後又再次腹瀉,這是餘邪再次傳入胃部,雖然心下不太疼痛,但見到這種跡象就要趕快攻下。如果耽誤時日,舊病復發,神氣耗竭,就不是前幾天可比的了。
原文
又協熱下利。有欲下而不可不者。其腹熱而軟。其脈數而弱。延捱日久。唇口乾燥。一無下證者。宜黃連阿膠湯。若此證在初起。而無下證者。宜四逆散。(二方並見傷寒論。)所謂無下證者。毒已從下利而消。餘熱之未解也。豈必承氣湯而已乎。
白話
另外,協熱下利也有想要攻下卻不能攻下的情況。病人腹部發熱而柔軟,脈搏數而弱,拖延日久,嘴唇口乾燥,完全沒有攻下適應證的,適宜用黃連阿膠湯。如果這種證候在初起時,沒有攻下適應證的,適宜用四逆散。(兩個方劑均見於《傷寒論》)。所謂沒有攻下適應證,是指邪毒已經隨著腹瀉而消除,只是餘熱未解而已。難道一定要用承氣湯才行嗎?
原文
大腸膠閉。其狀意欲大下利。蒞便則屎黏著於肛內。其所通卻此些已。
白話
大腸膠閉的症狀:病人想要大瀉,但臨廁時糞便黏著在肛門內,排出的只有一點點。
原文
(此證於雜病。亦有為難治。宜張子和木香檳榔丸。)
白話
(這種證候在雜病中也屬於難治的,適宜用張子和的木香檳榔丸。)
原文
又可氏曰。溫病愈後。反腹痛裡急者。下焦別有伏邪。所發欲作滯下也。若果下焦有伏邪。初逐毒之時。藉其藥力而下爾。譬如破竹。迎刃自裂也。夫腸胃一路。何處伏留乎。今有此證者。乃大邪新除。腸胃尚薄弱。自易感時行氣。別所發之病也。但以里無宿毒。雖病亦易解耳。
白話
吳又可說:溫病痊癒後,反而出現腹痛、裡急後重的,是下焦另有伏邪,將要發作為痢疾。如果下焦真的有伏邪,當初驅逐邪毒的時候,就會藉助藥力而瀉出,就像破竹一樣,順著刀刃就裂開了。腸胃是一條通路,哪裡能伏留呢?現在出現這種證候,是因為大病剛除,腸胃還很薄弱,容易感染時行之氣,是另外發生的疾病。但因為體內沒有舊有的邪毒,即使生病也容易解除。
原文
一羈客四十餘歲。輕疫新解後。大便不行半月。穀道夯悶。日夜不休。以狀如脾約證。醫連進麻仁丸。分毫無效。愈增下重。請余診之。其脈大而不實。
白話
一位四十多歲的旅客,輕微瘟疫剛解除後,半個月沒有大便,肛門脹悶,日夜不停。症狀像脾約證,醫生接連給予麻仁丸,完全沒有效果,反而加重了肛門下墜感。請我診治,他的脈象大而不實。
原文
(脈法大為虛。不實即弱。弱為氣衰。)其舌白而無胎。(白而無胎為陽微。)亦不能幹燥。不食時嘔。病屬少陰不足。投六成湯。副用腎氣丸。諸證漸治。有故不竣事而辭去。夫此證與脾約。形態無異。但以脈狀。可別之矣。不通此義。取證舍脈。反與剛劑。徒使胃氣逆。遂至嘔不食而斃。夫脾約屬實。虛秘屬虛。霄壤之遲。而其證相同。每易致誤。豈可不慎乎。
白話
(脈法:大為虛,不實就是弱,弱為氣衰。)他的舌頭色白而無苔(白而無苔為陽微),也不乾燥,吃不下東西,時常嘔吐。病屬少陰不足,投以六成湯,輔以腎氣丸,各種證候逐漸好轉。但因故未完成治療就辭去了。這種證候與脾約,形態沒有差別,但根據脈象可以區別。不通曉這個道理,只看證候而忽略脈象,反而用剛烈之劑,只會使胃氣上逆,最終導致嘔吐不能進食而死。脾約屬實,虛秘屬虛,如同天地之別,而證候相同,很容易造成誤診,怎能不謹慎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