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又可氏於人參。其意中焦無虛候者。斷不可與之。今實者再三投之。即加變證云云。又可氏之所云太佳。可針砭乎時師之俗腸。但至於其謂人參行血里之補藥。不能無論。欲說之。辭涉繁衍。姑置不記。所謂變證者。腹脹不食。嘔逆趺腫。小便不利等是也。
又可氏對於人參,他的意思是中焦沒有虛證的人,絕對不能給予人參。現今對於實證者再三投用人參,就會增加變證等等。又可氏的說法非常好,可以針砭當今時醫的世俗見解。但至於他所說人參是行血裡的補藥,不能沒有議論。想要解說,言辭涉及繁雜,暫且擱置不記。所謂的變證,就是腹脹、不食、嘔逆、趺腫、小便不利等症狀。
原文
一官娃甫四十餘。初患輕疫。誤治延日。幾乎一月所。請余診。身熱不食。唇燥舌燥。錯語困臥。大便滑。寸口脈微。趺陽微而不鼓。神彩甚衰。辭不治。固請。與之補中益氣湯加附子。頓奏奇效。熱減諸證良輕。尚與前劑。至於五六日。前證復起。腹脹食減。趺腫更加。神氣惛懵。知是過用參附之所致。更與安心養血湯。亦不利。前後投藥旬日。而固辭。後月餘赴聞至。私考此。非參附為害。幾微神氣。固屬不治。偶藉參附之力。挽回餘氣。暫照殘光耳。
一位官家女子剛四十多歲,最初患輕微的疫病,誤治拖延時日,幾乎將近一個月。請我診治,身體發熱、不吃東西、嘴唇乾燥、舌頭乾燥、言語錯亂、困倦臥床、大便滑泄,寸口脈微,趺陽脈微弱而不鼓動,精神氣色非常衰敗。我推辭不治,但家屬堅決請求。給予補中益氣湯加附子,頓時奏效,熱退,諸症減輕很多。仍然給予前方,到了五六天,之前的證狀又復發,腹脹、食減、趺腫更加嚴重,神氣昏懵。知道是過用人參、附子所導致的,改予安心養血湯,也不利。前後投藥十天,而堅決推辭。後來過了一個多月,訃聞傳來。私下思考此事,並非人參、附子為害,幾乎微弱的元氣,本來就屬於不治之症,偶然藉助人參、附子的力量,挽回殘餘的氣息,暫時照亮殘存的光亮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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