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疫論私評

損復

損復

損復8
原文
邪傷人也。始而傷氣。繼而傷血。傷肉傷筋傷骨。邪毒既退。始而復氣。繼而復血。復肉復筋復骨。以柔脆者。易損亦易復也。
白話
邪氣傷害人體,起初是損傷氣,接著損傷血,再損傷肌肉、筋脈、骨骼。邪毒消退之後,起初是恢復氣,接著恢復血,再恢復肌肉、筋脈、骨骼。因為柔軟脆弱的組織,既容易受損,也容易恢復。
原文
天傾西北。地陷東南。故男先傷右。女先傷左。及其復也。男先復左。女先復右。以素虧者易損。素實者易復也。
白話
天向西北傾斜,地往東南凹陷,所以男子先傷右側,女子先傷左側;等到恢復時,男子先恢復左側,女子先恢復右側。這是因為平時虧虛的部位容易受損,平時充實的部位容易恢復。
原文
質曰。男女左右之說。漢人拗理之習。吳氏亦不得脫也。
白話
質說:關於男女左右之說,這是漢代人牽強附會道理的習氣,吳氏也未能擺脫這種影響。
原文
嚴正甫。年三十。時疫後。脈證俱平。飲食漸進。忽然肢體浮腫。別無所苦。此即氣復也。蓋大病後。血未成。氣暴復。血乃氣之依歸。氣無所依。故為浮腫。嗣後飲食漸加。浮腫漸消。若誤投行氣利水藥則謬矣。
白話
嚴正甫,三十歲,時疫之後,脈象和症狀都已平穩,飲食逐漸恢復,突然肢體浮腫,沒有其他痛苦,這就是氣復的現象。因為大病之後,血液尚未生成,氣卻突然恢復,血是氣的依託,氣沒有依託,所以形成浮腫。之後飲食逐漸增加,浮腫也逐漸消退。如果誤用行氣利水的藥物,那就錯了。
原文
張德甫。年二十。患禁口痢。晝夜無度。肢體僅有皮骨。痢雖減。毫不進谷。以人參一錢煎湯。入口不一時。身忽浮腫。如吹氣球速。自後飲食漸進。浮腫漸消。腫間已有肌肉矣。
白話
張德甫,二十歲,患了禁口痢,日夜腹瀉不止,身體瘦得只剩皮包骨。痢疾雖然減輕,卻完全不能進食。用人參一錢煎湯,喝下不久,身體忽然浮腫,像吹氣球一樣迅速。從此以後飲食逐漸增加,浮腫逐漸消退,浮腫之間已經長出肌肉了。
原文
若大病後。三焦受傷。不能通調水道。下輸膀胱。肢體浮腫。此水氣也。與氣復懸絕。宜金匱腎氣丸。及腎氣煎。若誤用行氣利水藥必劇。凡水氣足冷。肢體常重。氣復足不冷。支體常輕。為異。
白話
如果大病之後,三焦受損,不能疏通調節水道,向下輸送到膀胱,導致肢體浮腫,這是水氣病,與氣復截然不同。應當用金匱腎氣丸和腎氣煎。如果誤用行氣利水的藥物,病情必定加重。凡是水氣病,腳是冷的,肢體常感沉重;氣復則腳不冷,肢體常感輕快,這是兩者的區別。
原文
質曰。氣復與水腫相似。試以指按之。肌膚從沒。放之從復者。氣復也。須臾復故者。水腫也。久不能復者。虛腫也。此所其不同。瘥後貪食者。多患水腫。蓋氣血未復。特胃氣暴復。易飢而易消。貪食而不止。故未熟之液。滿於一身也。不腫必下利。宜節飲食。自愈。若飲食不進。先自足浮腫。漸及腰腹。色白而光澤。按之如敗瓜者。此由氣血共虛。元氣不能四布也。宜補之。或心下先腫。或小腹先腫者。屬於胃膀胱之衰弱。或由余邪不盡。有虛實之分。共為難治。適有一手俄腫。或一足腫大者。是屬內臟之焮腫。多死。
白話
質說:氣復與水腫相似。試著用手指按壓,肌膚隨之凹陷,放開後隨即恢復原狀的,是氣復;過一會兒才恢復原狀的,是水腫;很久不能恢復的,是虛腫。這就是它們的不同之處。病癒後貪食的人,多數會患水腫,因為氣血尚未恢復,唯獨胃氣突然恢復,容易飢餓也容易消化,貪吃不停,所以未成熟的津液充滿全身。如果不腫,就一定會腹瀉。應當節制飲食,自然會痊癒。如果飲食不進,先從腳開始浮腫,逐漸蔓延到腰腹,顏色白而有光澤,按壓像腐爛的瓜一樣的,這是由於氣血都虛弱,元氣不能輸布到四肢所致,應當用補法。有的從心下先腫,有的從小腹先腫,這屬於胃和膀胱的衰弱,或者由於餘邪未盡,有虛實之分,都屬於難治之症。如果恰好有一隻手突然腫脹,或一隻腳腫大的,這是屬於內臟的熱腫,多數會死亡。
原文
余桂玉。年四十。時疫後。四肢脫力。竟若癱瘓。數日後。右手始能動。又三日。左手方動。又俞桂岡子室。所患皆然。質曰。適亦然耳。焉足以為定論。
白話
余桂玉,四十歲,時疫之後,四肢無力,竟然像癱瘓一樣。幾天後,右手才能動;又過了三天,左手才動。還有俞桂岡的妻子,所患的病症都一樣。質說:這只是巧合罷了,哪裡足以作為定論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