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疫論私評

畜血

畜血

畜血11
原文
畜血便血。不論傷寒時疫。盡因失下。邪熱久羈。無由以泄。血為熱搏。留於經絡。敗為紫血。溢於腸胃。腐為黑血。便色如漆。大便反易者。雖結糞得瘀(瘀血也)而潤下。
白話
畜血便血。不論傷寒還是時疫,都是因為失下(未能及時瀉下)。邪熱長期羈留,沒有途徑洩出。血液被熱邪搏結,留滯在經絡中,敗壞成為紫血。溢出到腸胃,腐敗成為黑血。大便顏色像漆一樣黑,大便反而容易排出,雖然是結糞,但得到瘀血(瘀血也)而潤滑下行。
原文
(長沙曰。陽明證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畜血。屎雖硬大便反易。其色必黑。)結糞雖行。真元已敗。多至危殆。其有喜笑如狂者。此胃熱波及於血分。血乃心之屬。血中留火。延蔓心家。故有是證矣。仍從胃治。發黃一證。胃實失下。表裡壅閉。鬱而為黃。熱更不泄。搏血為瘀。凡經氣不郁。不致發黃。熱不於血分。不致畜血。同受其邪。
白話
(長沙說:陽明證,病人容易忘事的,必定有畜血。糞便雖然硬,但大便反而容易排出,顏色必定是黑的。)結糞雖然排出,但真元已經敗壞,多數會危險。其中有喜笑如狂的,這是胃熱波及到血分。血是心所屬的,血中留有火邪,蔓延到心臟,所以有這種證候。仍然從胃來治療。發黃這一證候,胃實失下,表裡壅塞閉阻,郁結而成為黃疸。熱邪更加無法洩出,搏結血液成為瘀血。凡是經氣不郁結,就不會發黃;熱邪不進入血分,就不會導致畜血。兩者同時受邪。
原文
(經與血分。同受其邪也。)故發黃而兼畜血。非畜血而致發黃也。但畜血一行。熱隨血泄。黃因隨減。嘗見發黃者。原無瘀血。有瘀血者。原不發黃。所以發黃。當咎在經瘀熱。若專治瘀血誤也。胃移熱於下焦氣分。小便不利。熱結膀胱也。移熱於下焦血分。膀胱畜血也。小腹硬滿。疑其小便不利。今小便自利者。責之畜血也。然小便不利。亦有畜血者。非小便自利。便為畜血也。胃實失下。至夜發熱者。熱留血分。更加失下。必致瘀血。初則晝夜發熱。日晡益甚。既投承氣。晝日熱減。至夜獨熱者。瘀血未行也。宜桃仁承氣湯。服湯後。熱除為愈。或熱時前後縮短。再服再短。畜血盡而熱亦盡。大勢已去。亡血過多。余焰尚存者。宜犀角地黃湯調之。至夜發熱。亦有癉瘧。有熱入血室。皆非畜血。並未可下。宜審。
白話
(經脈與血分,同時受到邪氣侵犯。)所以發黃而兼有畜血,並非畜血導致發黃。但是畜血一旦排出,熱隨血洩,黃疸也因此減退。曾經見過發黃的人,原本沒有瘀血;有瘀血的人,原本不發黃。所以發黃,應當歸咎於經脈的瘀熱。如果專門治療瘀血是錯誤的。胃熱移熱到下焦氣分,小便不利,是熱結膀胱;移熱到下焦血分,是膀胱畜血。小腹硬滿,懷疑是小便不利,現在小便自利的,責之為畜血。然而小便不利也有畜血的情況,並非小便自利就是畜血。胃實失下,到夜間發熱的,是熱邪留在血分,更加失下,必定導致瘀血。初期晝夜發熱,傍晚更嚴重;已經用了承氣湯,白晝熱減,到夜間單獨發熱的,是瘀血沒有運行。適宜用桃仁承氣湯。服湯後,熱除為痊癒。或者發熱時間前後縮短,再服再短,畜血盡而熱也盡。大勢已去,失血過多,餘燼尚存的,適宜用犀角地黃湯調理。到夜間發熱,也有癉瘧、熱入血室,都不是畜血,都不能用下法。應當審慎。
原文
質按。傷寒論太陽中篇。舉畜血兼發黃者。以小便利與不利。辨抵當茵陳。二方之證。今此篇亦舉發黃者。明畜血與發黃病由各異。以髮長沙余蘊也。夫小腹即膀胱部。故小便不利者。小腹必硬滿。今小便自利。故責之畜血也。然畜血之證。在一七二七者。元氣仍支持。或為可治。越三七者。真元已敗。膀胱麻痹。不尿閉則必遺矢。為難治矣。故吳氏曰。小便不利。亦有畜血者。非小便自利。便為畜血也。蓋亦審其亥矣也。
白話
質按(我按):《傷寒論·太陽中篇》舉出畜血兼發黃的,以小便有利與不利,來辨別抵當湯和茵陳蒿湯二方的證候。現在這篇也舉出發黃的,說明畜血與發黃的病因各自不同,以闡發長沙(張仲景)的餘義。小腹就是膀胱的部位,所以小便不利的,小腹必定硬滿;現在小便自利,所以責之為畜血。然而畜血的證候,在一七(七天)或二七(十四天)的,元氣還能支持,或許可治;超過三七(二十一天)的,真元已經敗壞,膀胱麻痹,不小便閉塞就必定大便失禁,難以治療了。所以吳氏說:小便不利,也有畜血的情況,並非小便自利就是畜血。大概也要審慎地辨別其細節。
原文
桃仁承氣湯大黃 芒硝 桃仁 當歸 芍藥 丹皮照前煎服。
白話
桃仁承氣湯:大黃、芒硝、桃仁、當歸、芍藥、丹皮。照前法煎服。
原文
質按。元方有桂枝甘草。無當歸芍藥丹皮。吳氏泥於太陽隨經之語。且嫌桂枝之辛熱。故增損之。犀角地黃湯
白話
質按:原方有桂枝、甘草,沒有當歸、芍藥、丹皮。吳氏拘泥於太陽隨經的說法,而且嫌棄桂枝的辛熱,所以增減了藥味。犀角地黃湯。
原文
地黃(一兩) 芍藥(三錢) 丹皮(二錢 ) 犀角(二錢研碎)
白話
地黃(一兩)、芍藥(三錢)、丹皮(二錢)、犀角(二錢,研碎)
原文
上先將地黃。溫水潤透。銅刀切作片。石臼內搗爛。再加水如糊。絞汁聽用。其滓入藥同煎。藥成去滓。入前汁合用。
白話
上方先將地黃用溫水潤透,用銅刀切成片,在石臼內搗爛,再加水調成糊狀,絞取汁液備用。其藥渣放入其他藥同煎。藥煎成後去渣,加入前述地黃汁混合使用。
原文
按傷寒太陽病不解。從經傳府。熱結膀胱。其人如狂。血自下者愈。血結不行者。宜抵當湯。今溫沒初無表證。而惟胃實。故腸胃畜血多。膀胱畜血少。然抵當湯。行瘀逐畜之最者。無分前後二便。並可取用。然畜血結甚者。在桃仁力所不及。宜抵當湯。蓋非大毒猛厲之劑。不足以抵當。故名之。然抵當證。所遇亦少。此以備萬一之用。抵當湯
白話
按:傷寒太陽病不解,從經脈傳入腑,熱結膀胱。病人如狂,血自行從下出的會痊愈;血結不行者,適宜用抵當湯。現在溫沒初起沒有表證,而只有胃實,所以腸胃畜血多,膀胱畜血少。然而抵當湯是行瘀逐畜最厲害的方劑,不分前後二便,都可以取用。但是畜血結得嚴重的,桃仁力所不及,適宜用抵當湯。因為不是大毒猛厲的藥劑,不足以抵當(承擔),所以命名為此。然而抵當證,遇到的也少,這裡以備萬一之用。抵當湯。
原文
大黃(五錢) 虻蟲(二十枚炙乾研末) 桃仁(五錢研如泥) 水蛭(炙乾為末五分)照常煎服。
白話
大黃(五錢)、虻蟲(二十枚,炙乾研末)、桃仁(五錢,研如泥)、水蛭(炙乾為末,五分)。照常煎服。
原文
質曰。長沙審於脈與證。略於臟腑經絡。故病在裡者。不必謂在某藏某府。單謂臟謂里謂內也。其在表者。亦不必謂在某經某腧。單謂經謂表謂外也。如曰內寒外熱。救里攻表。在經動經。胸中腹中。臟寒臟燥。臟無他病。為熱入血室。為熱結膀胱。為蛔上而入膈。心下有水氣。寒結胞門之類。可以觀也。今小腹急結。若硬滿者。小腹即膀胱之部。蓋膀胱之腑。主足太陽經。故謂熱隨經入腑耳。吳氏拘泥其辭。以為區區說。謂抵當桃仁之證。膀胱實有畜血者。不亦迂也哉。
白話
質曰:長沙(張仲景)審慎於脈象與證候,而略於臟腑經絡。所以病在裡面的,不必說在某臟某腑,只說臟、裡、內;病在表者,也不必說在某經某腧,只說經、表、外。例如說內寒外熱,救裡攻表,在經動經,胸中腹中,臟寒臟燥,臟無他病,為熱入血室,為熱結膀胱,為蛔上入膈,心下有水氣,寒結胞門之類,可以觀察到。現在小腹急結,如果硬滿的,小腹就是膀胱的部位。因為膀胱之腑,主管足太陽經,所以說熱隨經入腑。吳氏拘泥於詞句,認為是狹隘的說法,說抵當湯、桃仁承氣湯的證候,膀胱確實有畜血,不也太迂腐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