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疫論私評

溫疫初起

溫疫初起

溫疫初起4
原文
溫疫初起。先憎寒而後發熱。日後但熱而無憎寒也。初得之二三日。其脈不浮不沉而數。晝夜發熱。日晡益甚。頭疼身痛。此時邪在挾脊之前。腸胃之後。雖有頭疼身痛。此邪熱浮越於經。不可認為傷寒表證。輒用麻黃桂枝之類。強發其汗。此邪不在經。汗之徒傷表氣。熱亦不減。又不可下。此邪不在裡。下之徒傷胃氣。其渴愈甚。宜達原飲。達原飲
白話
溫疫初起時,先感到發冷,然後才發熱。過了幾天後,就只有發熱而不再感到發冷了。剛得病的三天內,脈象不浮不沉,但跳動很快(數脈)。整天發熱,到了下午三到五點時更嚴重,並且頭痛、身體疼痛。這時候病邪位於脊椎兩側肌肉的前面、腸胃的後面。雖然有頭痛身痛的症狀,但這是因為邪熱浮越到經脈的表現,不可以認為是傷寒的表證,就隨便使用麻黃、桂枝這類藥物,勉強發汗。因為這個病邪不在經脈,發汗只會白白損傷體表的陽氣,體熱也不會減退。同時也不可以用下法,因為病邪不在腸胃裡,用下法只會白白損傷胃氣,病人會口渴得更厲害。適合用「達原飲」來治療。
原文
檳榔(二錢) 厚朴(一錢) 草果仁(五分) 知母(一錢) 芍藥(一錢) 黃芩(一錢) 甘草(五分)上用水二鍾。煎八分。午後溫服。
白話
藥材包含:檳榔(二錢)、厚朴(一錢)、草果仁(五分)、知母(一錢)、芍藥(一錢)、黃芩(一錢)、甘草(五分)。以上藥材加入兩碗水煎煮,煮到剩八分滿,在午后溫服。
原文
按檳榔能消能磨。除伏邪為疏利之藥。又除嶺南瘴氣。厚朴破戾氣所結。草果辛烈氣雄。除伏邪盤踞。三味協力直達其巢穴。使邪氣潰敗。速離膜原。是以為達原也。熱傷津液。加知母以滋陰。熱傷營氣。加白芍以和血。黃芩清燥熱之餘。甘草為和中之用。以後四味。不過調和之劑。如渴與飲。非拔病之藥也。凡疫邪。遊溢諸經。當隨經引用。以助升泄(升發也) 如脅痛耳聾寒熱。嘔而口苦。此邪熱溢於少陽經也。本方加柴胡一錢。如腰背項痛。此邪熱溢於太陽經也。本方加羌活一錢。如目痛眉稜骨痛。眼眶痛鼻乾不眠。此邪熱溢於陽明經也。本方加乾葛一錢。證有遲速輕重不等。藥有多寡緩急之分。務在臨時斟酌。所定分兩大略而已。不可執滯。間有感之輕者。舌上白胎亦薄。熱亦不甚。而無數脈。其不傳裡者。一二劑自解。稍重者必從汗解。如不能汗。乃邪氣盤踞於膜原。內外隔絕。表氣不能通於內。裡氣不能達於外。不可強汗。或加發散之藥。便欲求汗。誤用衣被壅渴。或將湯火熨蒸。甚非法也。此時無遊溢之邪在經。三陽加法不必用。宜照本方可也。感之重者。舌上胎如積粉滿布無隙。服湯後。不從汗解。而從內陷者。舌根先黃。漸至中央。邪漸入胃。此三消飲證。若脈長洪而數。大汗多渴。此邪氣適離膜原。欲表未表。此白虎湯證。如舌上純黃色。兼之裡證。為邪已入胃。此大承氣證也。有二三日即潰而離膜原者。有半月十數日不傳者。有初得之四五日淹淹。五六日後。陡然勢張者。凡元氣勝者。毒易傳化。元氣薄者。邪不易化。即不易傳。設遇他病久虧。適又微疫能感不能化。安望其傳。不傳則邪不去。邪不去則病不瘳。延纏日久。愈沉愈伏。多致不起。時師誤認怯證。日進參耆。愈壅愈固。不死不休也。
白話
按:檳榔能消導磨積,是疏泄祛除伏邪的藥物,又能去除嶺南一帶的瘴氣。厚朴能破除穢濁之氣凝結的病症。草果藥味辛烈、藥性強悍,能祛除盤踞體內的伏邪。這三味藥協同作用,能直達病邪的巢穴,使邪氣潰敗,迅速離開膜原,所以這個方劑叫做「達原飲」。熱邪會損傷體內的津液,所以加入知母來滋陰;熱邪會損傷營氣,所以加入白芍來調和血液;黃芩可以清除燥熱的餘邪;甘草用來調和脾胃。後面這四味藥,不過是調和劑,就像口渴了給水喝一樣,並非拔除病根的主力藥物。凡是疫邪遊走、泛溢到各條經脈時,應當順著病邪所在的經脈,加入引經藥來幫助藥力升散、發洩(即升發的意思)。例如:出現脅痛、耳聾、發冷發熱、嘔吐、口苦,這是邪熱泛溢在少陽經,原方便加入柴胡一錢。如果出現腰、背、頸項疼痛,這是邪熱泛溢在太陽經,原方便加入羌活一錢。如果出現眼睛痛、眉稜骨痛、眼眶痛、鼻子乾、睡不著,這是邪熱泛溢在陽明經,原方便加入乾葛一錢。病證有快慢、輕重的不同,藥物的用量也有多少、緩急的差別,務必在臨證時仔細斟酌。這裡所定的藥量只是個大概,不可固執拘泥。偶爾有感受疫邪較輕的病人,舌苔薄白,發熱也不厲害,而且沒有數脈。那些病邪不向裡傳變的,服用一兩劑藥自然會好。稍微重一些的,必定要透過出汗來解除。如果不能出汗,那是因為邪氣盤踞在膜原,導致內外阻隔,體表的陽氣不能通達於內,內裡的氣機也不能輸送到體表,這種情況不可以勉強發汗。如果胡亂加上發散藥物,想要讓病人出汗,或者錯誤地用衣被蓋得嚴實,或者用熱水、火烤來熨燻,這都不是正確的方法。這時既然沒有遊走泛溢在經脈的邪氣,就不必用前面提到的三陽經加減法,只適合依照原本的方劑治療。感受疫邪較重的病人,舌苔像堆積的粉末一樣,布滿舌面沒有空隙。服藥後,如果不從汗解,反而向內陷入,舌根先變黃,然後逐漸蔓延到舌頭中央,這是邪氣漸漸進入胃腑,屬於「三消飲」的證候。如果脈象呈現長、洪、數,且大汗、口渴嚴重,這是邪氣剛剛離開膜原,想要從表發散卻還未發散出去,屬於「白虎湯」證。如果舌苔呈現純黃色,同時兼有裡證(如便秘、腹滿等),這是邪氣已經進入胃腑,屬於「大承氣湯」證。有得病兩三天病邪就潰散離開膜原的;有病了半個月或十幾天也不傳變的;有剛得病四五天時病情還不明顯,到了五六天後突然來勢洶洶的。凡是元氣充足的人,病邪容易傳化;元氣薄弱的人,病邪不容易化解,也就不容易傳變。假如遇到其他疾病導致身體長期虧虛,又剛好感染了輕微的疫病,只能感受邪氣而不能化解它,又怎麼能指望它傳變呢?不傳變,病邪就不會離去;病邪不離去,疾病就不會痊癒。拖延日久,病情越來越深沉、潛伏,大多會導致死亡。當時的醫生錯誤地認為這是虛證,天天使用人參、黃耆,結果越補越使邪氣壅滯牢固,病人直到死亡都不會痊癒。
原文
質按。傷寒論。太陽上篇第六章云。太陽病發熱而渴。不惡寒者。名溫病。又陽明篇第四章云。陽明病外證云何。答云。身熱汗自出。不惡寒。反惡熱也。又問。病有得之一日。不發熱而惡寒者。何也。答云。雖得之一日惡寒。將自罷。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吳氏乃取義而易文。為溫疫初起之證。曰先憎寒而後發熱。日後但熱而無憎寒也。由此觀之。可知為陽明外證也。又曰。下之徒傷胃氣。其渴愈甚。夫愈之為言逾也。其初雖不曰渴。有渴可知也。
白話
考據:在《傷寒論》太陽上篇第六章提到:「太陽病,發熱而口渴,不畏寒的,稱為溫病。」又在陽明篇第四章提到:「陽明病的外在證狀是什麼?」回答說:「身體發熱,自行出汗,不畏寒,反而怕熱。」又問:「有病人剛得病的第一天,不發熱卻怕冷,這是為什麼?」回答說:「雖然得病的第一天會怕冷,但這個症狀很快就會自己消失,接著就會自行出汗並且怕熱。」吳又可(作者)採納了這個義理,但改變了文字,用來描述溫疫初起的證狀。他說:「先感到發冷而後發熱,過了幾天後就只發熱而不再有發冷。」由此可見,這就可以知道是「陽明經的外證」了。他又說:「用下法只會白白損傷胃氣,病人會口渴得更厲害。」這裡的「愈」字是「超過、更加」的意思。病人剛開始雖然沒有說口渴,但從他這麼說,可以推知其實是有口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