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肺屬金而畏火,賴胃津之濡養,以肅降令而溉百脈者也。
肺屬於金而畏懼火,依賴胃中津液的濡養,以行使肅降的功能而灌溉全身脈絡。
原文
熱邪內盛,胃津被劫,肺失所資,木為火之母,子能令母實,火旺金囚,木無所畏,反侮、所不勝,是以筋脈失養,風火內旋,瘛瘲驚癇,在所不免,即俗云發痙是也,故以息風清熱為主治。王士雄曰:可加元參、梔子、絲瓜絡。
熱邪在體內旺盛,胃中津液被劫奪,肺失去滋養的來源。木是火的母親,子能令母實,火旺盛則金被囚禁,木沒有所畏懼的,反而欺侮它所不能勝過的對象,因此筋脈失去營養,風火在體內旋轉,抽搐、驚悸、癲癇等症狀在所難免,這就是俗稱的發痙。所以以息風清熱為主要治法。王士雄說:可以加入元參、梔子、絲瓜絡。
原文
璜按:此證我國醫者每謂熱盛生內風,其實亦腦髓病也,安腦提神退熱仍不可少。
璜按:此證我國的醫者每每認為是熱盛產生內風,其實也是腦髓的疾病,安腦、提神、退熱仍然不可缺少。
原文
風溫證,熱渴煩悶,昏憒不知人,不語如屍厥,脈數者,此熱邪內蘊,走竄心包絡,當用犀角、連翹、焦遠志、鮮石菖蒲、麥冬、川貝、牛黃、至寶之屬,泄熱通絡。評:熱入心包,症甚危急,須防內閉。
風溫證,出現發熱、口渴、煩躁胸悶,昏沉迷糊不省人事,不說話如同屍厥,脈象數的,這是熱邪內蘊,走竄心包絡,應當使用犀角、連翹、焦遠志、鮮石菖蒲、麥冬、川貝、牛黃、至寶丹之類的藥物,以泄熱通絡。評:熱入心包,症狀十分危急,必須防止內閉。
原文
前五條,均風溫中之重症,照法施治,愈者固多,而變壞者亦不少。醫者對於此證,切勿輕言易治。
前面的五條,都是風溫中的重症,按照方法施治,痊癒的固然很多,但變壞的也不少。醫者對於此證,千萬不要輕易說容易治療。
原文
熱邪極盛,與三焦相火相煽,最易內竄心包,逼亂神明,閉塞絡脈,以致昏迷不語,其狀如屍,俗謂發厥是也。閉者宜開,故以香開辛散為務。
熱邪極度旺盛,與三焦相火相互煽動,最容易內竄心包,逼亂神明,閉塞絡脈,以致昏迷不說話,其狀如屍,這就是俗稱的發厥。閉塞者應當開通,所以以芳香開竅、辛散通絡為要務。
原文
熱邪極盛,三焦相火相煽,最易內竄心包,逼亂神明,閉塞絡脈。雖是喻氏之言,而法以香開辛散。
熱邪極度旺盛,三焦相火相互煽動,最容易內竄心包,逼亂神明,閉塞絡脈。雖然是喻氏的話,但治法仍用芳香開竅、辛散通絡。
原文
然熱極似水,一派煙霧塵天,矇住心胸,不知不識,如人行煙塵中,口鼻皆燥,非兩解不能散其勢。
然而熱極似水,一派煙霧塵天,矇住心胸,不知不識,如同人行走在煙塵中,口鼻都乾燥,非用兩解之法不能散其勢。
原文
再入溫熱之處,則人當燥悶死矣,且溫熱多燥,辛香之品盡是燥,燥與熱鬥,立見其敗,且心神為熱邪蒸圍,非閉塞也。有形無形,治法大異。
再進入溫熱的地方,則人就會燥悶而死。況且溫熱多燥,辛香的藥品全是燥性,燥與熱相鬥,立刻見到敗象。而且心神被熱邪蒸騰包圍,並非閉塞。有形與無形,治法大不相同。
原文
遇此每在敗時,故前人不能探其情,今補薛生白先生一法於後。
遇到此種情況往往在敗壞之時,所以前人不能探知其真情,現在補充薛生白先生的一個方法於後。
原文
汪按:此乃駁香開辛散之法,而別立一法,與本書異趣。蓋此條當是他人附贅之評語,非本書也。
汪按:這是駁斥香開辛散之法,而另外設立一個方法,與本書意旨不同。大概這條應當是他人附贅的評語,不是本書的內容。
原文
極明雄黃一兩,研極細,入銅勺內,又研提淨;牙硝六錢,微火熔化,拔勻如水時,楊云:雄黃多而牙硝少,何能勻拔如水?「兩」字、「錢」字,必有一誤。急濾清者於碗,粗渣不用,凝定此丹。灶家秘製也。
極明雄黃一兩,研磨極細,放入銅勺內,再研磨提淨;牙硝六錢,用微火熔化,攪拌均勻如水狀時,楊云:雄黃多而牙硝少,怎能攪拌均勻如水?「兩」字、「錢」字,必定有一處錯誤。趕緊濾清液體於碗中,粗渣不用,凝固成此丹。這是灶家秘製的方法。
原文
凡遇前證,先用陳雨水十碗,內取出一碗,煎木通一錢,通草三錢,傾入九碗冷水內,又取犀角磨入三錢,或旋磨旋與亦可,每碗約二三分,再將制雄挑二三釐入碗,冷與服,時時進之,能於三日內進之盡,必有清痰吐出數碗而愈,楊云:據此用法,當是黃一分硝六分也。十救七八。
凡是遇到前述證候,先用陳雨水十碗,從中取出一碗,煎木通一錢、通草三錢,倒入九碗冷水內;又取犀角磨入三錢,或者邊磨邊給也可以,每碗約二三分;再將製好的雄黃挑取二三釐放入碗中,冷後給病人服用,時時餵服,能夠在三天內服盡,必定有清痰吐出數碗而痊癒。楊云:根據此用法,應當是雄黃一分、牙硝六分。十個可救七八個。
原文
蓋此證死期最緩,而醫人無他法,每每付之天命,牛黃清心而已,可勝長嘆。
大概此證死期最為緩慢,而醫者沒有其他辦法,每每聽天由命,只用牛黃清心而已,令人長嘆。
原文
雄按:煉雄黃法,昉於《遊宦紀聞》,見《知不足齋叢書》。
雄按:煉製雄黃的方法,始見於《遊宦紀聞》,收錄於《知不足齋叢書》。
原文
璜按:此毒入延髓化熱之證,特前條瘛瘲,此條昏瞶耳。
璜按:這是毒入延髓化熱之證,只是前一條是抽搐,這一條是昏聵罷了。
原文
此證用金石通靈,及芳香提神諸品,愈者甚多,倘熱閉不開,神昏不醒,一二日而斃,死期何嘗緩耶。
此證使用金石通靈的藥物以及芳香提神的藥品,治癒的很多,倘若熱閉不開、神昏不醒,一兩天就死亡,死期哪裡緩慢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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