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氏濕熱論歌訣

濕熱化風為痙

濕熱化風為痙

濕熱化風為痙4
原文
濕熱證方三四日,即口噤而四肢急。此乃邪侵經絡中,甚則角弓為痙厥。
白話
濕熱病證大約三四天,就會出現牙關緊閉、四肢抽搐的現象。這是因為病邪侵入經絡之中,嚴重的時候會出現角弓反張、痙攣昏厥的症狀。
原文
蒼耳子 威靈仙 鮮地龍,酒淬川連 秦艽 滑石,絲瓜藤與海楓藤,熄風通絡斯方合。
白話
蒼耳子、威靈仙、新鮮的地龍,用酒淬過的川連、秦艽、滑石,再加上絲瓜藤和海楓藤,這個藥方的作用是熄滅風邪、疏通經絡。
原文
(此條乃濕熱化風為痙。口噤,四肢拘急,甚則角弓反張,邪侵經墜之中,故用藥稍清濕熱,重用熄風通絡。)濕熱痙厥每相連,肝膽三焦風火鬱。濕能生熱熱生風,風煽火熾亂神識。外竄筋經則成痙,內並膻中則為厥。胃液乾枯風火炎,厥而不返終難活。
白話
(這一條是濕熱轉化為風邪而導致的痙攣。症狀是牙關緊閉、四肢抽搐,嚴重的會角弓反張,這是病邪侵入經絡的表現,所以用藥要稍微清除濕熱,並重用熄風通絡的藥物。)濕熱引起的痙攣和昏厥常常互相關聯,這是因為肝、膽、三焦的風火之氣鬱結。濕氣能夠產生熱,熱能夠產生風,風邪煽動火熱,就會擾亂神識。風邪向外侵襲筋脈經絡就形成痙攣,向內侵入膻中就會導致昏厥。如果胃液乾枯,風火更加旺盛,昏厥無法甦醒,最終就難以存活。
原文
(傷寒厥者未必即痙,痙者未必即厥。若濕熱為痙必致厥,為厥則必致痙。蓋濕熱本在太陰、陽明二經,病在二經之表者,多兼少陽三焦,病在二經之裡者,每兼厥陰風木,以肝、膽、三焦同司相火。陽明、太陰之濕,久鬱則生熱,熱盛則少火皆成壯火,火動風生,而筋攣脈急則為痙,風煽火熾而識亂神迷則為厥,內外充斥,痙、厥並見。正氣猶存一線,則氣復反而生,胃津不克支持,則厥不回而死矣。所以治痙顧惜津液為主。此方乃治痙證初見,津液尚在未傷,重用泄風通絡,正所以保其津液也。如津液已虧,不可拘執一方,當化而裁之可也。)原注:此原本第四條。
白話
(傷寒病中,出現昏厥的未必會發生痙攣,出現痙攣的也未必會昏厥。但是濕熱病引起的痙攣,一定會導致昏厥;而濕熱病引起的昏厥,也一定會導致痙攣。這是因為濕熱病邪本來就在太陰、陽明二經,病邪在二經體表時,大多會兼涉少陽三焦;病邪在二經內部時,常常會兼涉厥陰風木,這是因為肝、膽、三焦共同主管相火。陽明、太陰的濕氣,長期鬱積就會產生熱,熱勢旺盛,原本的少火都會轉變為壯火,火氣發動就會產生風,於是筋脈攣縮、脈象緊急,就形成了痙攣;風邪煽動、火勢熾烈,就會導致意識混亂、神志昏迷,形成昏厥。內外病邪充斥,痙攣和昏厥就會同時出現。如果正氣還存留一線生機,那麼氣機還能恢復而得以生存;如果胃中的津液無法支撐,那麼昏厥就無法甦醒,最終死亡。所以治療痙攣要以顧惜津液為主。這個藥方是治療痙攣證初起,津液還沒有受損的情況,所以重用祛風通絡的藥物,正是為了保護津液。如果津液已經虧損,就不能拘泥於這一個藥方,應當根據情況變化而加減裁度。)原注:這是原本的第四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