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攧撲傷,刀石傷,諸般傷損至重者,皆先服清心藥,次服清小便,三服去血藥,或被傷者血未結,打從瘡口出,或結在內,用藥打入大腸時即泄,或被打被攧,被木壓,惡血未積者,用藥打散四肢或歸胸脯者,或歸上膈者,打從口中吐出,或歸中膈,打入大腸泄出,先用此急救,次服止痛藥,即二十五味藥中加減用。
白話
跌撲損傷、刀傷石傷,各種傷勢嚴重的,都先服用清心藥,其次服用利尿藥,第三服用去瘀血的藥。或者受傷的人,如果血還沒有凝結,就讓它從傷口流出;如果血凝結在體內,就用藥使其進入大腸而後排出。或者被打、被跌、被木頭壓傷,惡血還沒有積聚的,就用藥將其疏散到四肢,或者使其歸於胸膈,或者歸於上膈,然後從口中吐出;或者歸於中膈,就打入大腸而泄出。先用這種方法急救,其次服用止痛藥,也就是在二十五味藥中加減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