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經腑雙結
傷寒五六日,頭上汗出,微覺惡寒,手足逆冷,心下脹滿,口不飲食,大便堅硬,脈沉緊而細者,此為少陽陽明兩經之微結。以兩經郁迫,結於胃口,故心下脹滿,不能甘食。此必有少陽之表證,復有陽明之裡證,其汗出惡寒,肢冷心滿者,表證也,便硬者,里證也。蓋兩經合病,土不勝木,必傳胃腑。
腑證未全,則經證未罷,故定有里證,復有表證。若純是里證,則腑熱外蒸,手足汗流,惡寒悉退,無復少陽表證矣。今頭汗惡寒,肢冷心滿,現有少陽表證,不得純謂之裡。其脈候沉緊,手足厥冷,亦不得謂之少陰。以少陰無汗,既頭上汗出,其非少陰甚明。此半表半裡,大柴胡證也。
可表裡分治,先以小柴胡解其少陽之經邪,設表解而不明瞭,再以承氣瀉其陽明之腑邪,燥矢一去,則腑熱清矣。
[經腑雙結]
傷寒病到了第五、六天,患者頭上出汗,稍感怕冷,手腳冰冷,心窩處脹滿,不想吃東西,大便乾硬,脈搏沈緊而細,這是少陽與陽明兩經氣機輕微鬱結的表現。由於兩經鬱滯不通,結聚在胃部,所以心窩脹滿,食慾不振。此時必定同時有少陽的表證和陽明的裡證——出汗、怕冷、四肢冰冷、心窩脹滿屬於表證,大便乾硬則是裡證。少陽與陽明兩經同時發病,脾胃(土)無法制約肝膽(木)之氣,病邪必然傳入胃腑。
若胃腑的裡證未完全形成,經絡的表證便不會消除,所以既有裡證,又殘留表證。假如純粹是裡證,胃腑的熱邪會向外蒸發,導致手腳出汗,怕冷症狀完全消失,不再有少陽表證。但現在患者頭部出汗、怕冷、四肢冰冷、心窩脹滿,仍有少陽表證的表現,不能單純認定為裡證。其脈象沈緊,手腳冰冷,也不屬於少陰病,因為少陰病不會出汗,既然頭上有汗,顯然不是少陰病。這是半表半裡的證候,屬於「大柴胡湯」的適應範圍。
治療可分表裡兩步:先用「小柴胡湯」解除少陽經的邪氣,若表證消退但裡證未解,再以「承氣湯」瀉下陽明胃腑的熱邪。一旦燥結的糞便排出,腑熱自然清除。
2少陽傳裡
少陽之經,在二陽之內,三陰之外,陰陽相平,不入臟腑,則止傳三陰之經,六日汗解,不解則以麻、桂發之,非柴胡湯證也。若陽盛而傳陽明之腑,陰盛而傳太陰之臟,經證未罷,是謂半表,臟證腑證俱全,是謂半里,半表半裡雙病,故用大小柴胡雙解。
若傷寒三日,病在少陽,而其脈小者,是相火非旺,不入胃腑,經盡表解,病欲自己也。若傷寒三日,病在少陽,既不陽盛入腑,則當陰盛入臟。使其人反能食不嘔,此為中氣未衰,三陰不受邪也。若傷寒六七日,當經盡表解之時,其人大熱而煩躁者,便是傳腑之候,如無大熱而其人煩躁者,是為入臟之機。蓋陰動則陽離,神氣升泄,浮越無歸,故生煩躁也。
少陽經位於陽明經之內、太陰經之外,陰陽平衡,若不深入臟腑,僅在三陰經傳變,六天可隨發汗而愈;若未痊癒,可用麻黃、桂枝發汗治療,此非柴胡湯適用之證。若陽氣旺盛則傳入陽明胃腑,陰氣旺盛則傳入太陰脾臟:若經證未消,稱為半表;若臟腑症狀同時顯現,稱為半里。半表半里並存時,需並用大、小柴胡湯雙向化解。
若傷寒第三天病在少陽,脈象微弱,表示相火不旺,未傳入胃腑,待經氣運行完畢、表邪消散,疾病將自行痊癒。若此時未因陽盛傳入胃腑,則可能因陰盛傳入脾臟;但若患者反能進食且不嘔吐,說明中氣未虛,三陰經未受邪侵。若傷寒第六七天,本應邪退病癒,卻出現高熱煩躁,則為傳入胃腑之兆;若無高熱卻煩躁,則為邪入脾臟之象。因陰氣擾動會導致陽氣浮越,心神外散而無依附,故而引發煩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