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棣

《普濟方·針灸》~ 卷四百十一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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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百十一 (12)

1. 忌食物法

既灸。忌豬魚熱面。生動風冷物。雞肉最毒。房勞尤當忌也。

又忌法

凡虎兔龍蛇牛馬豬羊雞犬猴鼠。以上十二相屬肉物。皆不得食。及以為藥。牛黃龍骨龍齒不可廢。又經云。里下人灸後。亦忌飲水漿濯手足。

前項諸法。並散在諸部內。不可尋究。故集之。造次刪成。所以省披討也。

白話文:

已經接受艾灸治療的人要避免食用豬、魚和熱麵條等食物,也要避免吃會引發頭痛或寒症的食物。其中,雞肉是最有毒性的食品之一,性交和過度疲勞更應特別避開。 此外,凡是屬於虎、兔、龍、蛇、牛、馬、豬、羊、雞、狗、猴子和老鼠這十二種動物的肉類都不可以食用,也不能用作草藥。但是,牛黃、龍骨和龍齒這些草藥是可以使用的。古籍上還說道,在進行艾灸治療之後,住在鄉村地區的人們應該避免喝水或是洗腳洗手。 以上的禁忌規定都分散在不同的書籍之中,很難一一查證,因此我們收集整理了這些資料,方便大家查找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