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叔和

《脈經》~ 卷九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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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 (1)

1. 平妊娠分別男女將產諸證第一

脈平而虛者,乳子法也。經云: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此是血氣和調,陽施陰化也。診其手少陰脈動甚者,妊子也。少陰,心脈也。心主血脈,又腎名胞門子戶,尺中腎脈也,尺中之脈,按之不絕,法妊娠也。三部脈沉浮正等,按之無絕者,有娠也。妊娠初時,寸微小,呼吸五至。

三月而尺數也。脈滑疾,重以手按之散者,胎已三月也。脈重手按之不散,但疾不滑者,五月也。

婦人妊娠四月,欲知男女法,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,俱疾為生二子。

又法:得太陰脈為男,得太陽脈為女。太陰脈沉,太陽脈浮。

又法:左手沉實為男,右手浮大為女。左右手俱沉實,猥生二男,左右手俱浮大,猥生二女。

又法:尺脈左偏大為男,右偏大為女,左右俱大產二子。大者如實狀。

又法:左右尺俱浮,為產二男,不爾則女作男生。左右尺俱沉為產二女,不爾則男作女生也。

又法:遣妊娠人面南行,還復呼之,左回首者是男,右回首者是女也。

又法:看上圊時,夫從後急呼之,左回首是男,右回首是女也。

又法:婦人妊娠,其夫左乳房有核是男,右乳房有核是女也。

婦人懷娠離經,其脈浮,設腹痛引腰脊,為今欲生也。但離經者,不病也。

又法:婦人慾生,其脈離經,夜半覺,日中則生也。

2. 平妊娠胎動血分水分吐下腹痛證第二

婦人懷胎,一月之時,足厥陰脈養。二月,足少陽脈養。三月,手心主脈養。四月,手少陽脈養。五月,足太陰脈養。六月,足陽明脈養。七月,手太陰脈養。八月,手陽明脈養。九月,足少陰脈養。十月,足太陽脈養。諸陰陽各養三十日活兒。手太陽、少陰不養者,下主月水,上為乳汁,活兒養母。懷娠者不可灸刺其經,必墮胎。

婦人懷娠三月而渴,其脈反遲者,欲為水分。復腹痛者,必墮胎。

脈浮汗出者,必閉。其脈數者,必發癰膿。五月、六月脈數者,必向壞。脈緊者,必胞漏。

脈遲者,必腹滿而喘。脈浮者,必水壞為腫。

問曰:有一婦人,年二十所,其脈浮數,發熱嘔咳,時下利,不欲食。脈復浮,經水絕,何也?師曰:法當有娠,何以故?此虛家法當微弱,而反浮數,此為戴陽。陰陽和合,法當有娠。到立秋,熱當自去。何以知然?數則為熱,熱者是火,火是木之子,死於未。未為六月位,土王,火休廢,陰氣生,秋節氣至,火氣當罷,熱自除去,其病即愈。

師曰:乳後三月有所見,後三月來,脈無所見,此便是軀。有兒者護之,恐病利也,何以故?懷妊陽氣內養,乳中虛冷。故令兒利。

婦人懷娠,六月、七月,脈弦發熱,其胎逾腹,腹痛惡寒,寒者小腹如扇之狀。所以然者,子臟開故也,當以附子湯溫其臟。

婦人妊娠七月,脈實大牢強者生,沉細者死。

婦人妊娠八月,脈實大牢強弦緊者生,沉細者死。

婦人懷軀六月、七月,暴下鬥余水,其胎必倚而墮。此非時,孤漿預下故也。

師曰:寸口脈洪而澀,洪則為氣,澀則為血。氣動丹田,其形即溫。澀在於下,胎冷若冰。陽氣胎活,陰氣必終。欲別陰陽,其下必僵。假令陽終,畜然若杯。

問曰:婦人妊娠病,師脈之,何以知此婦人雙胎,其一獨死,其一獨生?而為下其死者,其病即愈,然後竟免軀,其脈何類?何以別之?

師曰:寸口脈,衛氣平調,榮氣緩舒。陽施陰化,精盛有餘,陰陽俱盛,故成雙軀。今少陰微緊,血即濁凝,經養不周,胎則偏夭。少腹冷滿,膝臏疼痛,腰重起難,此為血理。若不早去,害母失胎。

師曰:婦人有胎腹痛,其人不安,若胎病不長,欲知生死,令人摸之,如覆杯者則男,如肘頭參差起者女也。冷在何面?冷者為死,溫者為生。

師曰:婦人有漏下者,有中生後,因續下血,都不絕者,有妊娠下血者。假令妊娠腹中痛,為胞漏(一云阻),膠艾湯主之。

婦人妊娠,經斷三月,而得漏下,下血四十日不止,胎欲動,在於臍上,此為。妊娠六月動者,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。下血者,後斷三月,衃也,所以下血不止者,其癥不去故也。當下其癥,宜桂枝茯苓丸

問曰:婦人病,經水斷一、二月,而反經來,今脈反微澀,何也?師曰:此前月中,若當下利,故令妨經。利止,月經當自下,此非軀也。

婦人經自斷而有軀,其脈反弦,恐其後必大下,不成軀也。

婦人懷軀,七月而不可知,時時衄血而轉筋者,此為軀也。衄時嚏而動者,非軀也。脈來近去遠,故曰反,以為有軀,而反斷,此為有陽無陰故也。

婦人經月下,但為微少。師脈之,反言有軀,其後審然,其脈何類?何以別之?

師曰:寸口脈陰陽俱平,榮衛調和,按之滑,浮之則輕,陽明、少陰,各如經法,身反灑淅,不欲食飲,頭痛心亂,嘔噦欲吐,呼則微數,吸則不驚,陽多氣溢,陰滑氣盛,滑則多實,六經養成,所以月見,陰見陽精,汁凝胞散,散者損墮。設復陽盛,雙妊二胎。今陽不足,故令激經也。

婦人妊娠,小便難,飲如故,當歸貝母苦參丸主之。

婦人妊娠有水氣,身重,小便不利,洒洒惡寒,起即頭眩,葵子茯苓散主之。

婦人妊娠,宜服當歸散,即易產無疾苦。

師曰:有一婦人來診(一作脈),自道經斷不來。師言:一月為衃,二月為血,三月為居經。是定作軀也,或為血積,譬如雞乳子,熱者為祿,寒者多濁,且當須後月復來,經當入月幾日來。假令以七日所來,因言且須後月十日所來相間。設其主復來者,因脈之,脈反沉而澀,因問曾經半生,若漏下亡血者,定為有軀。

其人言實有是,宜當護之。今經微弱,恐復不安。設言當奈何?當為合藥治之。

師曰:有一婦人來診,自道經斷,即去,師曰:一月血為閉,二月若有若無,三月為血積,譬如雞伏子,中寒即濁,中熱即祿,欲令胎壽,當治其母,挾寒懷子,命則不壽也。譬如雞伏子,試取雞一毛拔去,覆子不遍,中寒者濁。今夫人有軀,少腹寒,手掌反逆,奈何得有軀?婦人因言,當奈何?師曰:當與溫經湯

設與夫傢俱來者,有軀。與父母傢俱來者,當言寒多,久不作軀。

師曰:有一婦人來診,因言陰陽俱和調,陽氣長,陰氣短,但出不入,去近來遠,故曰反。以為有軀,偏反血斷,斷來幾日,假令審實者,因言急當治,恐經復下。設令宮中人,若寡婦無夫,曾夜夢寐交通,邪氣或懷久作癥瘕,急當治,下服二湯。設復不愈,因言發湯,當中。下胎而反不下,此何等意邪?可使且將視赤烏(一作赤馬)。

師曰:若宮裡張氏不瘥,復來相問。(臣億等詳此文理脫誤不屬無本可校以示闕疑余皆效此。)

師曰:脈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為軀,桂枝主之,法六十日當有娠。設有醫治逆者,卻一月加吐下者,則絕之。方在《傷寒》中。

婦人脈平而虛者,乳子法也。平而微者實,奄續法也。而反微澀,其人不亡血、下利,而反甚,其脈虛,但坐乳大兒及乳小兒,此自其常,不能令甚虛竭,病與亡血虛等,必眩冒而短氣也。

師曰:有一婦人好裝衣來診,而得脈澀,因問曾乳子下利,乃當得此脈耳,曾半生漏下者,可。設不者,經斷三月、六月。設乳子漏下,可為奄續,斷小兒勿乳,須利止復來相問,脈之。

師曰:寸口脈微遲,尺微於寸,寸遲為寒,在上焦,但當吐耳。今尺反虛,復為強下之,如此,發胸滿而痛者,必吐血,少腹痛、腰脊痛者,必下血。師曰:寸口脈微而弱,氣血俱虛,若下血、嘔吐、汗出者可;不者,趺陽脈微而弱。春以胃氣為本,吐利者可;不者,此為水氣,其腹必滿,小便則難。

婦人常嘔吐而胃反,若常喘(一作多唾),其經又斷,設來者,必少。

師曰:有一婦人,年六十所,經水常自下,設久得病利,少腹堅滿者為難治。

師曰:有一婦人來診,言經水少,不如前者,何也?師曰:曾更下利,若汗出、小便利者可。何以故?師曰:亡其津液,故令經水少。設經下反多於前者,當所苦困。當言恐大便難,身無復汗也。

師曰:寸口脈沉而遲,沉則為水,遲則為寒,寒水相摶,趺陽脈伏,水穀不化,脾氣衰則鶩溏,胃氣衰則身體腫。少陽脈畀,少陰脈細,男子則小便不利,婦人則經水不通,經為血,血不利則為水,名曰血分。(一作水分)師曰:寸口脈沉而數,數則為出,沉則為入,出則為陽實,入則為陰結。

趺陽脈微而弦,微則無胃氣,弦則不得息。少陰脈沉而滑,沉則為在裡,滑則為實,沉滑相摶,血結胞門,其藏不瀉,經絡不通,名曰血分。

問曰:病有血分。何謂也?師曰:經水前斷,後病水,名曰血分。此病為難治。

問曰:病有水分,何謂也?師曰:先病水,後經水斷,名曰水分,此病易治。何以故?去水,其經自當下。脈濡而弱,弱反在關,濡反在巔。遲在上,緊在下。遲則為寒,名曰渾。陽濁則濕,名曰霧。緊則陰氣慄,脈反濡弱,濡則中濕,弱則中寒,寒濕相搏,名曰痹。腰脊骨節苦煩,肌為不仁,此當為痹。

而反懷軀,遲歸經,體重,以下腳為胕腫,按之沒指,腰冷不仁,此為水懷。喘則倚息,小便不通,緊脈為嘔,血氣無餘,此為水分。榮衛乖亡,此為非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