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錦

《難經古義》~ 卷之下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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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下 (12)

1. 卷之下

按肝總管五色。心管五臭。脾管五味。肺管五聲。腎管五液。液應水。聲應金。味應土。臭應火。色應木。是其類也。凡一臟有五病。五五二十五變。本篇舉心為例。余可類推。夫肝之中風。邪入他臟。則見各臟色於面。心之傷暑。邪入他臟。則惡各臟臭於鼻。脾之飲食。邪入他臟。

則喜各臟味於口。肺之傷寒。邪入他經。則發各臟之聲。腎之中濕。邪入他經。則出各臟之液。古者率皆以此。乃知其病之傳變焉。難經言此者居多。舊本三十四篇。出聲色臭味液。第七十四篇。言一臟有五病。第十篇有一脈十變。當與此篇參考。

(第五十一舊五十)難曰。病有虛邪。有實邪。有賊邪。有微邪。有正邪。何以別之。然從後來者。(母往臨子)為虛邪。從前來者。(子來乘母)為實邪。從所不勝來者。(夫克妻)為賊邪。從所勝來者。(妻侮夫)為微邪。自病者。(己自受過)為正邪。何以言之。假令心病中風。

得之為虛邪。傷暑得之。為正邪。飲食勞倦得之。為實邪。傷寒得之。為微邪。中濕得之。為賊邪。

按此承前篇之旨。申明五邪之名義。據氣厥論五臟寒熱相移等言。則五邪非獨有傳變。雖正經自病。其至久則亦當有傳焉。下篇所謂七傳。似言其義。然七傳者。唯謂五臟相剋為病。而未曾言及一臟病。為彼此相移。故與此所言。義本自異。不宜為一途看。

(第五十二舊五十三)難曰。經(靈素病傳二篇)言七傳者死。(相剋)間臟者生。(相生)何謂也。然。七傳者。傳其所勝也。間臟者。傳其子也。何以言之。假令心病(初)傳肺。(火剋金)肺傳肝。(金剋木)肝傳脾。(木剋土)脾傳腎。(土剋水)腎傳心。(水剋火心復傳肺乃為再傷)一臟不再傷。

(若再傷者死)故言七傳者死也。假令心病傳脾。(火生土)脾傳肺。(土生金)肺傳腎。(金生水)腎傳肝。(水生木)肝傳心。(木生火)是子母相傳。竟而復始。如環無端。(再傷亦不至死)故曰生也。

按靈素病傳二篇。所謂五臟腑相傳。以至腸胃。命曰必死。此篇七傳。蓋本諸此。其實相逆,各傳其所勝。故曰死矣。假令病始於心。相剋至肺。則為再傷。始於肺。則至肝為再傷。餘臟皆然。靈素舉五臟及胃膀胱七者。以論病傳。此篇獨謂五臟再傷為七傳。而不言及腑。此乃所以與經異者何。

觀後篇臟腑病有治之難易等說。則其義似不相戾。唯越人分割臟腑二病。言其義耳。所謂間臟者。五臟母子相傳之病。而比諸七傳。病勢則稍緩。故曰生焉。內經曰。間臟者刺之。又曰。不間臟者難治。排列相剋臟。以一臟間之。則成相生。闢如排列心肺。以脾間之之類。故有間臟之名。

白話文:

[卷之下]

根據中醫理論,肝臟主管臉色,對應五種顏色;心臟主管氣味,對應五種氣味;脾臟主管味道,對應五種味道;肺臟主管聲音,對應五種聲音;腎臟主管體液,對應五種體液。體液屬水,聲音屬金,味道屬土,氣味屬火,顏色屬木,這些都是它們各自的歸類。任何一個臟器都可能產生五種病變,五種病變又會互相影響,衍生出二十五種變化。這裡以心臟為例,其他臟器可以以此類推。

如果肝臟受到風邪侵襲,邪氣進入其他臟器,就會在臉上顯現出其他臟器所對應的顏色。如果心臟受到暑邪侵襲,邪氣進入其他臟器,鼻子就會對其他臟器所對應的氣味感到不適。如果脾臟因為飲食問題而受損,邪氣進入其他臟器,就會偏愛其他臟器所對應的味道。如果肺臟受到寒邪侵襲,邪氣進入其他經絡,就會發出其他臟器所對應的聲音。如果腎臟受到濕邪侵襲,邪氣進入其他經絡,就會分泌出其他臟器所對應的體液。古人都是根據這個道理來判斷疾病的傳變。

《難經》中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論述,例如舊版的第三十四篇,就提到了聲音、顏色、氣味、味道、體液;第七十四篇提到一個臟器有五種病變;第十篇提到一個脈象有十種變化。這些都可以和本篇互相參考。

《難經》中說,病邪有虛邪、實邪、賊邪、微邪和正邪,應該如何區分呢?順著「母病傳子」的規律而來的邪氣是虛邪;順著「子病傳母」的規律而來的邪氣是實邪;被剋制的臟器傳來的邪氣是賊邪;剋制其他臟器的邪氣是微邪;疾病本身引起的邪氣是正邪。舉例來說,如果心臟患病是因為受到風邪侵襲,那就是虛邪;因為受到暑邪侵襲,那就是正邪;因為飲食勞累,那就是實邪;因為受到寒邪侵襲,那就是微邪;因為受到濕邪侵襲,那就是賊邪。

這裡承接了前篇的宗旨,闡明了五種邪氣的定義。根據《氣厥論》中關於五臟寒熱互相轉移的論述,五種邪氣不僅有傳變,即使是臟器自身發生的疾病,時間長了也會發生傳變。下篇所說的七傳似乎也說的是這個道理。然而,所謂的七傳,只是指五臟之間的相剋導致的疾病,並沒有提及一個臟器的疾病如何在不同臟器之間互相轉移。所以,這裡的論述和七傳的意義並不相同,不能混為一談。

《難經》中說,《靈樞》和《素問》中的《病傳篇》提到七傳就會死,間臟則生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所謂的七傳,指的是疾病傳到它所能剋制的臟器。所謂的間臟,指的是疾病傳到它所生的臟器。舉例來說,如果心臟生病,先傳到肺(火剋金),肺再傳到肝(金剋木),肝再傳到脾(木剋土),脾再傳到腎(土剋水),腎再傳到心(水剋火),如果心臟再次受傷就會死亡,因為一個臟器不能重複受傷。所以說七傳就會死。如果心臟生病,先傳到脾(火生土),脾再傳到肺(土生金),肺再傳到腎(金生水),腎再傳到肝(水生木),肝再傳到心(木生火),這樣就像母子之間互相傳遞,循環往復,沒有終止,心臟不會再次受傷,所以說間臟可以生存。

根據《靈樞》和《素問》的《病傳篇》,五臟六腑之間互相傳遞,直到腸胃就會死亡。此篇所說的七傳,其實也是基於這個原理。但實際上是相反的,七傳是疾病傳到了被剋制的臟器,所以說會死。舉例來說,如果疾病開始於心臟,相剋傳遞到肺臟,那麼就造成了第二次傷害。如果疾病開始於肺臟,傳遞到肝臟就會造成第二次傷害。其他臟器也是一樣。靈樞和素問中列舉了五臟以及胃和膀胱七個臟腑來論述疾病的傳遞。而此篇獨獨說五臟再次受傷即是七傳,沒有提及腑。這就是它與經文不同的地方。

參考後篇關於臟腑疾病治療難易程度的論述,就會發現它們的道理似乎並不矛盾,只是越人將臟和腑的疾病分開來說而已。所謂的間臟,指的是五臟之間母子相傳的疾病,相比於七傳,病情較為緩和,所以說可以生存。《內經》中說,間臟的病可以針刺治療,而沒有間臟的病則難以治療。將相剋的臟器之間間隔一個臟器,就能形成相生的關係。比如將心和肺之間,以脾間隔,就屬於這種情況。這就是間臟說法的由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