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培之

《外科傳薪集》~ 眼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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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藥

1. 眼藥

珊瑚(三分),硃砂(三分),薺粉(二分),珠子(四分),琥珀(四分),原寸香(三分)

白話文:

珊瑚三份、硃砂三份、薺菜粉二份、珍珠四份、琥珀四份、原寸香三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