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濂
《傷科大成》~ 提法
提法
1. 提法
提出陷下骨如舊,有用兩手提者,有用繩帛系高處提者,有提後用器具輔之,不使仍陷者。倘重者輕提,則病不愈,輕者重提,反加新患。
白話文:
當陷下的骨頭復位後,有人用雙手提拉著,也有人用繩索或布帛將其懸掛在高處,還有的人在提拉後使用輔助器材,以防止其再次陷下。如果重的骨頭提拉得太輕,則舊患無法痊癒;如果輕的骨頭提拉得太重,反而會導致新的問題。
注意: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,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!
提出陷下骨如舊,有用兩手提者,有用繩帛系高處提者,有提後用器具輔之,不使仍陷者。倘重者輕提,則病不愈,輕者重提,反加新患。
白話文:
當陷下的骨頭復位後,有人用雙手提拉著,也有人用繩索或布帛將其懸掛在高處,還有的人在提拉後使用輔助器材,以防止其再次陷下。如果重的骨頭提拉得太輕,則舊患無法痊癒;如果輕的骨頭提拉得太重,反而會導致新的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