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晟

《慈幼便覽》~ 乳子未半歲服藥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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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子未半歲服藥法

1. 乳子未半歲服藥法

凡乳子未半歲,服藥須濃煎,每次只能量服四五匙或七八匙。半歲至周歲量,每次以半杯為止。其餘須令乳母忌油,飯後擠去宿乳,服藥一碗,仰臥片時,令兒吮其乳汁為要。

白話文:

所有嬰兒在出生後滿六個月以內服用藥物時,必須煮成濃湯,每次只能少量服用四或五匙,或七或八匙。嬰兒在出生後滿六個月至一歲之間服用藥物時,每次服用可以半杯為限。其餘的嬰兒服用藥物時,必須讓哺乳的母親忌食油膩的食物,飯後擠出前一天晚上殘留在乳房的乳汁,然後讓嬰兒服用一碗藥,仰臥一會兒,讓嬰兒吮吸母親的乳汁,這一點很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