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幼幼新書》~ 卷第四 (5)
卷第四 (5)
1. 哺兒法第六
《葛氏肘後》:小兒新生三日,應開腹助穀神。碎米濃作汁,飲如乳酪,與兒大豆許數令咽之,頻與三豆許,三、七日可與哺,慎不得取。次與雜藥紅雪少少得也。(《千金》亦有此說。又云:止日三與之,滿七日,可與哺也。)
白話文:
《葛氏肘後方》:小孩出生後三天,應該打開肚子幫助穀神。將碎米濃縮做成汁,像喝牛奶乳酪一樣喝,給孩子喝幾勺,反覆給他喝三勺,三天到七天後就可以哺乳了,注意不要餵太多。然後再讓他慢慢吃一些以前吃過的藥物。 (《千金方》也有這個說法。又說:一天只餵三次,滿七天後,就可以哺乳了。)
《千金》云: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,二十日倍之,五十日如彈丸,(《聖惠》云:二十日。)百日如棗,若乳汁少,不得從此法,當用意小增之。若二十日而哺者,令兒無疾。兒哺早者,兒不勝穀氣,令生病,頭面身體喜生瘡,愈而復發,令兒尫弱難養。三十日後,雖哺勿多。
白話文:
《千金要方》中說:嬰兒出生十天後開始餵奶,奶量應如棗核般大小,二十天後加倍,五十天後像彈丸大小,(《聖惠方》說:二十天後。)一百天後像棗子般大小。如果乳汁少,不能按照這種方法餵養,應該慢慢增加奶量。如果在二十天後才開始餵奶,可以使嬰兒不生病。嬰兒如果過早餵奶,會不能消化穀物,導致生病,頭面和身上容易生瘡,即使治癒了也會復發,使嬰兒體弱難養。三十天後,即使餵奶也不要餵太多。
若不嗜食,勿強與之。強與之不消,復生疾病。哺乳不進者,腹中皆有痰癖也。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。(方見變蒸門。)節哺乳,數日便自愈。小兒微寒熱,亦當爾利之,要當下之,然後乃瘥。
白話文:
如果小孩不愛吃東西,不要勉強餵食。勉強餵食,食物無法消化,反而會導致生病。小孩不愛喝母奶,是因為肚子裡有痰積。應該用四物紫丸來稍微瀉一下。(方子請參考變蒸門。)節制哺乳,幾天後就會自行痊癒。小孩稍微有點發燒,也應該及時治療,一定要瀉一下,然後才能痊癒。
《千金翼》:凡小兒不能哺乳,當服紫丸下之。
《千金翼》:小兒生滿三十日,乃當哺之。若早哺之,兒不勝穀氣,令兒多肉耗。
白話文:
《千金翼》:凡是小兒無法哺乳時,應該服用紫丸來促進排泄。
《千金翼》:小兒出生滿三十天後,才應該開始餵食輔食。如果過早餵食,小兒無法承受穀物的氣,會使小兒體內多肉而虛弱。
姚和眾云:小兒初生七日,助穀神以導達腸胃,研粟米煮粥飲,厚薄如乳,每日研與半粟谷。
白話文:
姚和眾說,小兒出生後七天,餵穀神(穀精)來讓其進入腸胃,研磨粟米煮成粥餵食,粥的濃稠度像牛奶一樣,每天餵食研磨好的半粟穀。
《嬰孺》論云:嬰兒二十日乃哺,令兒無病。兒早哺而多頭面身體生瘡,愈則復發,令兒尫弱難養也。又孫氏《翼》云:生滿三日,乃當哺。若不勝穀氣,令兒病。若不嗜食,勿強與之。與之則不消,成病而乳不進,令腹中有痰癖也。當以四物雙丸微下之即乳。數日自愈。
白話文:
《嬰孺》一書中提到:嬰兒出生後二十天才餵哺,可以讓嬰兒不生病。如果嬰兒早早餵哺,會導致頭、臉、身體上生瘡,一旦痊癒後又會復發,會使嬰兒體弱難養。另外,孫氏的《翼》一書中提到:嬰兒出生滿三天後,才能餵哺。如果嬰兒不能消化穀氣,會導致嬰兒生病。如果嬰兒不愛吃東西,不要勉強餵食。勉強餵食會導致嬰兒消化不良,進而生病,也不利於乳汁的吸收,會導致嬰兒腹中有痰癖。此時,應該用四物雙丸稍微下氣,然後再餵哺。幾天後,嬰兒就會自然痊癒。
《嬰童寶鑑》云:小兒五十日可哺,哺如棗核許。百日加之如彈丸,早晚二哺,其後莫抱於檐下,澡浴當風解衣,哭未斷而乳,胃冷而哺。又不可在神佛前及驢馬之畔,各房異戶之親,諸色物器並不可觸犯,切宜慎之。犯之即害子性命,乃為驚癇。經云:未三歲勿食雞肉,子腹中生蟲。
白話文:
《嬰童寶鑑》上說:嬰兒出生五十天就可以哺乳,哺乳時奶量要像棗核那麼大。一百天後,奶量要增加到像彈丸那麼大,早晚各哺乳一次。此後,不要在屋檐下抱著嬰兒,洗澡時不要讓風吹到嬰兒,脫衣服時不要讓嬰兒哭泣,胃冷時不要哺乳。另外,不要在神佛面前或驢馬旁邊哺乳,不要讓嬰兒接觸各個房間或各個家庭的親戚,不要讓嬰兒接觸各種顏色的物品或器皿。切記要小心謹慎,如果違反這些禁忌,就會損害嬰兒的生命,導致嬰兒患上驚癇。經書上說:三歲以下的嬰兒不要吃雞肉,以免在肚子裡生蟲。
錢乙云:小兒多因愛惜過當,往三兩歲猶未與飲食,致脾胃虛弱,平生多病。自半年以後,宜煎陳米稀粥,取粥面時時與之。十月以後,漸與稠粥爛飯,以助中氣,自然易養少病。惟忌生冷、油膩、甜物等。
白話文:
錢乙說:小兒大多是因為過度愛惜,到三、四歲時還是不給予飲食,導致脾胃虛弱,一生多病。從六個月以後,應該煮陳米粥,取粥面時常給予餵食。十個月以後,逐漸給予稠粥和爛飯,來幫助增強中氣,自然容易養育,少生病。唯獨忌諱生冷、油膩、甜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