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昉

《幼幼新書》~ 卷第四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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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四 (5)

1. 哺兒法第六

《葛氏肘後》:小兒新生三日,應開腹助穀神。碎米濃作汁,飲如乳酪,與兒大豆許數令咽之,頻與三豆許,三、七日可與哺,慎不得取。次與雜藥紅雪少少得也。(《千金》亦有此說。又云:止日三與之,滿七日,可與哺也。)

《千金》云: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,二十日倍之,五十日如彈丸,(《聖惠》云:二十日。)百日如棗,若乳汁少,不得從此法,當用意小增之。若二十日而哺者,令兒無疾。兒哺早者,兒不勝穀氣,令生病,頭面身體喜生瘡,愈而復發,令兒尫弱難養。三十日後,雖哺勿多。

若不嗜食,勿強與之。強與之不消,復生疾病。哺乳不進者,腹中皆有痰癖也。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。(方見變蒸門。)節哺乳,數日便自愈。小兒微寒熱,亦當爾利之,要當下之,然後乃瘥。

《千金翼》:凡小兒不能哺乳,當服紫丸下之。

《千金翼》:小兒生滿三十日,乃當哺之。若早哺之,兒不勝穀氣,令兒多肉耗。

姚和眾云:小兒初生七日,助穀神以導達腸胃,研粟米煮粥飲,厚薄如乳,每日研與半粟谷。

《嬰孺》論云:嬰兒二十日乃哺,令兒無病。兒早哺而多頭面身體生瘡,愈則復發,令兒尫弱難養也。又孫氏《翼》云:生滿三日,乃當哺。若不勝穀氣,令兒病。若不嗜食,勿強與之。與之則不消,成病而乳不進,令腹中有痰癖也。當以四物雙丸微下之即乳。數日自愈。

《嬰童寶鑑》云:小兒五十日可哺,哺如棗核許。百日加之如彈丸,早晚二哺,其後莫抱於檐下,澡浴當風解衣,哭未斷而乳,胃冷而哺。又不可在神佛前及驢馬之畔,各房異戶之親,諸色物器並不可觸犯,切宜慎之。犯之即害子性命,乃為驚癇。經云:未三歲勿食雞肉,子腹中生蟲。

錢乙云:小兒多因愛惜過當,往三兩歲猶未與飲食,致脾胃虛弱,平生多病。自半年以後,宜煎陳米稀粥,取粥面時時與之。十月以後,漸與稠粥爛飯,以助中氣,自然易養少病。惟忌生冷、油膩、甜物等。

白話文:

餵養嬰兒的方法第六

《葛氏肘後方》說:嬰兒出生三天後,應該餵食米湯來幫助消化。將米磨碎煮成濃稠的米汁,像乳酪一樣,先給嬰兒喝像黃豆大小的量,讓他們吞下去,頻繁地給予約三顆黃豆的量。三到七天之後,就可以餵食米糊了,但要謹慎不可過量。接著,可以少量地餵食一些加入藥材的紅雪(一種藥劑)。《千金方》也有類似的說法,並且說一天餵三次,滿七天就可以餵食米糊。《千金方》還說:嬰兒出生十天開始餵食米糊,份量像棗核一樣大;二十天時份量加倍;五十天時像彈丸一樣大。(《聖惠方》則說二十天時如彈丸大小。)一百天時則如棗子一般大。如果母親的乳汁不足,就不能按照這個方法,要酌量慢慢增加餵食的量。如果二十天就餵食米糊,會讓嬰兒比較不容易生病。如果餵食米糊太早,嬰兒的腸胃無法承受穀物的消化,會容易生病,頭部、臉部和身體會長瘡,好了又再長,導致嬰兒虛弱難養。三十天後,即使餵食米糊也不宜過多。

如果嬰兒不喜歡吃,不要強迫餵食,強迫餵食反而會消化不良,產生疾病。如果餵母乳不順利,通常是因為腹中有痰液積聚,這時應該服用四物紫丸來稍微疏導一下。(藥方在「變蒸門」篇。)控制餵食米糊的次數,過幾天就會自然痊癒。嬰兒有輕微的發冷發熱,也應該用同樣方法疏導一下,一定要讓體內的積滯排出,然後才會痊癒。《千金翼方》說:凡是嬰兒不能喝母乳,就應該服用紫丸來疏導。《千金翼方》還說:嬰兒出生滿三十天後才能餵食米糊。如果太早餵食,嬰兒無法承受穀物的消化,會讓嬰兒虛胖。

姚和眾說:嬰兒剛出生七天,為了幫助消化道功能,可以用磨碎的粟米煮粥餵食,粥的濃稠度像母乳一樣,每天餵食大約半個粟米的量。

《嬰孺論》說:嬰兒二十天才能餵食米糊,這樣嬰兒才不容易生病。如果太早餵食米糊,而且量過多,頭部、臉部和身體會長瘡,好了又再長,導致嬰兒虛弱難養。孫氏《翼方》也說:嬰兒出生滿三天才能餵食米糊,如果腸胃無法承受穀物,會讓嬰兒生病。如果嬰兒不喜歡吃,不要勉強餵食,勉強餵食反而會消化不良,生病後連母乳也不想喝,造成腹中產生痰液積聚,這時應該用四物雙丸稍微疏導一下,就會開始喝母乳,過幾天就會自然痊癒。

《嬰童寶鑑》說:嬰兒五十天可以開始餵食米糊,份量像棗核一樣大。一百天時,份量增加到像彈丸一樣大,早晚各餵食一次。之後不要在屋簷下抱著嬰兒,洗澡時不要讓風吹到,不要在哭鬧還沒停止時就餵奶,以免胃受寒冷。也不要在神像佛像前、驢馬旁邊、不同房的親戚、各種物品器具等旁邊,都要特別小心,不要觸犯這些禁忌。觸犯這些禁忌會傷害嬰兒的性命,導致驚嚇抽搐。經文說:三歲以前不要吃雞肉,以免嬰兒腹中生蟲。

錢乙說:很多嬰兒是因為被過度愛護,到了三、四歲還不餵食食物,導致脾胃虛弱,一生多病。從六個月以後,應該煮陳米稀粥,取粥上面那層米湯,時常餵食。十個月以後,可以逐漸餵食稠粥爛飯,以幫助增強腸胃功能,這樣自然容易養育且少生病。要注意避免生冷、油膩和甜食等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