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守忠

《養生類纂》~ 卷下 (7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下 (7)

1. 鮎魚

鮎魚赤目、赤須、無腮者,食之並殺人。(《本草》)

鮎魚不可與牛肝合食,令人患風,多噎涎。(《本草圖經》)

鮎魚不可與野豬肉同食,令人吐瀉。(同上)

鯷魚即鮎魚也,不可合鹿肉食之,令人筋甲縮。(《食禁方》)

白話文:

【鮎魚】

眼睛紅、鬍鬚紅以及沒有鰓的鮎魚,吃了會對人體造成危害,甚至致命。(本草)

鮎魚不可以和牛肝一起食用,這樣會使人容易患風濕病,並且常有吞嚥困難的情況,伴有口吐泡沫的症狀。(本草圖經)

鮎魚不可以和野豬肉一同食用,這樣會讓人產生嘔吐和腹瀉的反應。(同上)

鯷魚即是鮎魚,不可以和鹿肉一起吃,否則會導致肌肉和關節收縮。(食禁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