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科

卷一 (1)

1腰部證治(計三證)

2筋脈

腰,(即脊骨十四椎下十五、十六椎間,尻之上也。)足厥陰肝、足少陰腎脈入腰。足太陽膀胱脈抵腰。

白話文

【筋脈】

腰部,具體位置是在脊椎骨的第十四節下方,位於第十五、十六節脊椎之間,也就是臀部的上方。在中醫學說中,腳部厥陰肝經和腳部少陰腎經會通達至腰部。同樣地,腳部太陽膀胱經也會抵達腰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