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考證病源》~ 九、臟腑定位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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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臟腑定位論

1. 九、臟腑定位論

肺居最上,為諸臟之華蓋。形如鐘磬,六葉兩耳,中有二十四孔行列,以分布諸臟清濁之氣。主藏魄,為相傳之官,治節出也。心在肺下,其體半垂,如未開蓮花。中有七孔,以導引天真之氣,主藏神,為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。心下有膈,膈下有胃,主藏水穀。胃左有肝,肝有七葉,肝各有絡脈於中,以宣發陽和之氣。

主藏魂,為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,其治在左。肝之短葉間有膽,膽如懸瓠之狀,盛精汁,其性勇,為中正之官,決斷出焉。胃右有脾,形象馬蹄,內包胃脘,經絡之氣交歸於中,以營運真靈之氣。主藏意,為倉廩之官,化物出焉,其治在右。胃下為腹,小腸當臍左邊十六曲,大腸當臍右邊十六曲。

主藏溲便,二腸之下謂小腹。小腹內有膀胱,主藏溺,為州都之官,津液藏焉,氣化則能出矣。脊骨第十四椎之旁有兩腎,形如豇豆,相併而曲,附於膂筋,外有脂裹,里白表黑,主藏精,為作強之官,伎巧出焉。三焦者,乃一身中腔子也。心包絡者,乃裹心之膜也。二者相為表裡,連前五臟六腑,共十二經絡也。

此論出於《紺珠經》,略而未備,予參以《內經》並《十二經絡發揮》,三者合而為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