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揚俊

《金匱玉函經二註》~ 卷四 (1)

回本書目錄

卷四 (1)

1. 瘧病脈證並治第四

(證二條方六首)

師曰。瘧脈自弦。弦數者多熱。弦遲者多寒。弦小緊者下之瘥。弦遲者可溫之。弦緊者可發汗針灸也。浮大者可吐之。弦數者風發也。以飲食消息止之。

〔衍義〕今觀此篇。雖未盡內經諸篇論瘧之詳。然亦取其一二立方以明其治。此條敘脈。固亦未盡瘧脈之變。然舉其自弦。則自之一字。已該其脈之要。何則。弦者。少陽甲木之象也。瘧邪客於榮氣之間。與衛氣合而病作。寒熱者。正隸少陽半表半裡之分。所以少陽為瘧之舍。

故弦乃瘧疾之本脈也。於是少陽引邪退而就陰。陰則寒。寒則遲。進而就陽。陽則熱。熱則數。寒用溫而熱用涼可知矣。此明表裡進退。乘其虛實而調之者也。復言小緊與弦緊汗下之者。此又明表裡之有實邪而攻之者也。浮大者。以明病不在表裡而在上者也。非若內經之謂瘧脈大虛者。

斯因其浮而用吐也。弦數風發者。非前多熱之所云。乃更論其熱之變。而木從火則風生。風得火則旺。旺則剋土。火發木淫。必先實脾。實脾莫如資以飲食消息寒涼之味以止之。此乃明其病在中者也。仲景凡一言一字皆立準繩。學者詳之。

嘉言云。即梨汁蔗漿。生津止渴之屬。

病瘧以月一日發。當以十五日愈設不瘥。當月盡解。如其不瘥當云何。師曰。此結為癥瘕。名曰瘧母。急治之。宜鱉甲煎丸

鱉甲煎丸方

鱉甲(十一分炙),烏扇(三分燒),黃芩(三分),柴胡(六分),鼠婦(三分熬),乾薑(三分),大黃(三分),芍藥(五分),桂枝(三分),葶藶(一分熬),石韋(三分去毛),厚朴(三分),牡丹皮(五分),瞿麥(二分),紫葳(三分),半夏(一分),人參(一分),䗪蟲(五分熬),阿膠(三分炙),蜂窠(四分炙),赤硝(十二分),蜣蜋(六分熬),桃仁(二分)

上二十三味為末。取煅灶下灰一斗。清酒一斛五斗。浸灰。候酒盡一半。著鱉甲於中。煮令泛爛如膠漆。絞取汁。內諸藥。煎為丸。如梧子大。空心服七丸。日三服。千金方用鱉甲十二片。又有海藻三分。大戟一分。䗪蟲五分。無鼠婦、赤硝二味。以鱉甲煎和諸藥為丸。

〔衍義〕內經云。天度者。所以制日月之行也。氣數者。所以紀化生之用也。五日為一候。三候為一氣。然人之三陰三陽。上奉之而為之應焉。是瘧有發於月一日者。至十五日則一氣終。人氣亦更。故瘧氣隨變而散。設有未愈。則至月盡又歷第二氣。終其天之月。以應人之血。

月再生魄。血亦更新。邪當從其更新而解矣。若又不愈。則是榮氣內著。不得流行與日月度數相應。而肝藏血。血並其邪歸之於肝。是以瘧母多結左脅下。由是用柴胡行氣。鱉甲破血為君。餘二十一味。佐之行血、補血、散結、導滯而已。雖然。天人氣候之相應者。大法如是。

然人之稟質有強弱。邪中有重輕。質弱邪重。雖不內結瘧母。亦至連月者有之。質強邪輕。不待一候即瘥者。亦有之。然仲景此論。補內經未言耳。(二錢五分為一分)

師曰。陰氣孤絕。陽氣獨發。則熱而少氣煩冤。手足熱而欲嘔。名曰癉瘧。若但熱不寒者。邪氣內藏於心。外舍分肉之間。令人消爍肌肉。

〔衍義〕內經云。但熱而不寒者。陰氣先絕。陽氣獨發。則熱而少氣煩冤。手足熱而欲嘔。名曰癉瘧。又云。肺素有熱。氣盛於身。因又用力。風寒舍於分肉之間而發。發則陽氣盛。盛而不衰。其氣不及於陰。故但熱而不寒。氣內藏於心。而外舍於分肉之間。令人消爍肌肉。

故命曰癉瘧。此二者。一為先傷於風。一為肺素有熱。所感之邪雖不一。然病是陽盛。又內經之陽盛逢風。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。少水不能制盛火。而陽獨治。此熱如火。當爍肉也。由是觀之。瘧之寒熱更作。因陰陽之氣。互為爭並。若陰衰少。則離絕真陽。先自退處。不與之並。

而陽亦不並於陰。故陽獨發。但熱而已。此總論二者之癉瘧。其少氣煩冤。肺主氣。肺受火抑故也。手足熱者。陽主四肢。陽盛則四肢熱也。欲嘔者。火邪上衝。胃氣逆也。內藏於心者。心乃五臟陽火之主。故陽盛則直隸而藏之。外舍分肉之間也。消爍肌肉者。消萬物者莫甚於火。

火甚則肌肉爍矣。然此條固無治法。自後條除溫瘧者觀之。亦可治此癉瘧也。何則。白虎湯。退熱藥也。分肉四肢。肉屬脾胃。非切於其所舍者乎。又瀉肺火。非救其少氣煩冤者乎。設其別有兼證。豈不可推加桂之例以加別藥乎。仲景於此。雖不言方治。蓋可知矣。凡立一法。

則足以比類用之。雖然。自其陰氣孤絕一語觀之。又足有可論者。夫陰陽之在身者。血與氣也。水與火也。內屬乎心與腎也。而寒本於陰。熱本於陽以寒治熱。固可退陽而回陰也。然治病有輕重。豈一法而盡哉。小熱之氣。涼以取之。大熱之氣。瀉之於內。或反佐以取之。取之不衰。

求其屬以衰之。謂壯水之主。以消陽光也。

溫瘧者。其脈如平。身無寒。但熱。骨節疼痛。時嘔。白虎加桂枝湯主之。

白虎加桂枝

知母(六兩),甘草(二兩炙),石膏(半斤),粳米(二合),桂枝(去皮三兩)

上銼末。每五錢。水一盞半。煎至八分。去滓。溫服汗出愈。

〔衍義〕內經名溫瘧。亦有二。一者謂先傷風。後傷寒。風、陽也。故先熱後寒。一者為冬感風寒。藏於骨髓之中。至春夏邪與汗出。故病藏於腎。先從內出之外。寒則氣復反入。是亦先熱後寒。二者之溫瘧。則皆有陰陽往來寒熱之證。而此之無寒但熱。亦謂之溫瘧。似與內經不侔。

然繹其義。一皆以邪瘧為重而名之。夫陰不與陽爭。故無寒。骨節皆痹。不與陽通。則疼痛。火氣上逆則時嘔。用白虎治其陽盛也。加桂療骨節痹痛。通血脈。散瘧邪。和陰陽以取汗也。

瘧多寒者。名曰牡瘧。蜀漆散主之。

蜀漆散方

蜀漆(洗去腥),雲母(燒二日夜),龍骨(等分)

上三味。杵為散。未發前以漿水服半錢匕。溫瘧加蜀漆半分。臨發時服一錢匕。(一方雲母作雲實

〔衍義〕心者牡臟也。邪在心而成瘧。故曰牡瘧。何以言之。心肺居上。陽也。而心乃陽中之陽。今邪氣結伏心下。則心虛。內經曰。心虛者熱收於內。則陽氣不行於外。故外寒。積聚津液以成痰。是以牡瘧反多寒也。用蜀漆和漿水以吐所結痰邪。龍骨以療氣伏心下者。雲母安臟補虛。

以除內收之熱。若夫溫瘧亦用是。少加蜀漆治者。亦為邪氣結伏在心下。致傷氣而不入於陰。反獨盛在外。以成熱而不寒。故亦以此去其所結也。

牡蠣湯治牡瘧方

牡蠣(四兩熬),麻黃(去節四兩),甘草(二兩),蜀漆(三兩)

上四味。以水八升。先煮蜀漆、麻黃。去上沫。得六升。內諸藥。煮取二升。溫服一升。若吐則勿更服。

〔衍義〕此與前牡瘧名同。故治亦同。略以有初感寒邪為異。牡蠣者。能軟堅消結。除滯血。今更佐之蜀漆。以理心下所結之邪。而甘草佐麻黃。非獨散寒。且可發越陽氣而通於外。陽通結去。其病即瘥。

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,治瘧病發渴者。亦治勞瘧。

柴胡(八兩),人參,黃芩,甘草(各三兩),栝蔞根(四兩),生薑(二兩),大棗(十二枚)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

嘉言云。渴雖陽明津竭。而所以致陽明津竭者。全是少陽之邪。故即小柴胡去半夏加栝蔞也。

〔衍義〕內經謂渴者刺足少陽。此證胃土被木火之傷。則津液涸而燥渴。故用柴胡、黃芩治木火。人參、甘草補胃。栝蔞生津益燥。薑棗發越榮衛。若勞瘧由木火盛。榮衛衰。津液竭者。亦治以此。

柴胡桂薑湯,治瘧寒多。微有熱。或但寒不熱。服一劑如神。

柴胡(半斤),桂枝(三兩去皮),乾薑(二兩),栝蔞根(四兩),黃芩(三兩),牡蠣(二兩熬),甘草(二兩炙)

上七味。以水一斗二升。煮取六升。去滓。再煎。取三升。溫服一升。日三服。初服微煩。復服。汗出便愈。

〔衍義〕是瘧也。以寒多言之。若與牡瘧相類。以藥論之。則非也。牡瘧邪客心下。此風寒濕痹於肌表。肌表行陽以溫分肉。痹則陽氣不得通於外。遂鬱伏於榮血之間。半表半裡之分也。陽化氣熱。血滯成瘀。著於其處。遇衛氣行陽二十五度及之則病作。其邪之入榮者。既無外出之勢。

而榮之素痹者。亦不出而與陽爭。故少熱或無熱也。是用柴胡為君。發其鬱伏之陽。佐以桂枝、乾薑。散其肌表之痹。栝蔞根、牡蠣為臣。除留熱。消瘀血。佐以黃芩助柴胡。治半表裡。甘草以和諸藥。調陰陽也。得汗則痹邪散。血熱行而病瘥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