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揚俊

《金匱玉函經二註》~ 卷二十二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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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二 (1)

1. 婦人雜病脈證並治第二十二

(論一首脈證合十四條方十四首)

婦人中風。七八日續來寒熱。發作有時。經水適斷。此為熱入血室。其血必結。故使如瘧狀。發作有時。小柴胡湯主之。

〔衍義〕此下四條。皆出傷寒論中。成注。七八日邪氣入里之時。本無寒熱而續得寒熱。經水適斷者。為表邪乘虛入於血室。相搏而血結不行。經水所以斷也。血氣與邪分爭。致寒熱如瘧。而發作有時。與小柴胡以解傳經之邪。

婦人傷寒發熱。經水適來。晝日明瞭。暮則譫語。如見鬼狀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治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。

〔衍義〕成注。傷寒發熱者。寒已成熱也。經水適來。則血室空虛。熱乘虛入血室。若邪入胃。邪客於腑而爭也。暮則譫語。如見鬼狀。是邪不入腑。入於血室。而陰爭也。陽盛譫語則宜下。此熱入血室。不可與下藥。犯其胃氣。熱入血室。血結寒熱者。與小柴胡湯。散邪發汗。

熱入血室。胸膈滿。如結胸狀者。可刺期門穴。此雖入而無滿結。故不可刺。必自愈者。以經行則熱隨血去。血下已。則邪熱悉除而愈矣。發汗為犯上焦者。發汗則動衛氣。衛氣出上焦也。刺期門為犯中焦者。刺期門則動榮氣。榮氣出中焦也。

婦人中風。發熱惡寒。經水適來。得之七八日。熱除脈遲。身涼和。胸脅滿如結胸狀。譫語者。此為熱入血室也。當刺期門。隨其實而瀉之。

〔衍義〕中風發熱惡寒。表病也。若經水不來。表邪傳裡則入腑。而不入血室也。經水適來。血室空虛。至七八日。邪傳裡之時。更不入腑。乘虛而入於血室。熱除脈遲。身涼者。邪氣內陷。而表證罷也。胸脅下滿。如結胸狀。譫語者。熱入血室而裡實。期門者。肝之幕。肝主血。刺期門者。瀉血室之熱。審何經氣實。更隨其實而瀉之。

陽明病。下血譫語者。此為熱入血室。但頭汗出。當刺期門。隨其實而瀉之。濈然汗出則愈。

〔衍義〕陽明病。熱入血室。迫血下行。下血譫語。陽明法當汗。以奪血者無汗。故但頭汗出也。刺期門以散血室之熱。隨其實而瀉之。以除陽明之邪。熱散邪除。榮衛得通。津液得復。濈然汗出而解。明理論。沖是血室。婦人則隨經而入。男子由陽明而傳也。

婦人咽中痛。如有炙臠。半夏厚朴湯主之。

半夏厚朴湯,千金作胸滿。心下堅。咽中帖帖如有炙肉。吐之不出。吞之不下。

半夏(一升),厚朴(三兩),茯苓(四兩),生薑(五兩),蘇葉(二兩)

上五味。以水七升。煮取四升。分溫四服。日三服。夜一服。〔衍義〕上焦陽也。衛氣所治。貴通利而惡閉郁。鬱則津液不行而積為涎。膽以咽為使。膽主決斷。氣屬相火。遇七情至而不決。則火亦鬱而不發。不發則焰不達。不達則氣如咽。與痰涎結聚胸中。故若炙臠。千金之病證雖異。然亦以此而致也。用半夏等藥。散郁化痰而已。

婦人臟燥。(一作躁)喜悲傷欲哭。象如神靈所作。數欠伸。甘麥大棗湯主之。

甘麥大棗湯

甘草(三兩),小麥(一升),大棗(十枚)

上三味。以水六升。煮取三升。分溫三服。亦補脾氣。

〔衍義〕內經以肺之聲為哭。又曰。並於肺則悲。靈樞曰。大棗動中則傷魂。此證因肝虛肺並。傷其魂而然也。蓋肝陽臟也。肺陰臟也。陽舒而陰慘。肝木發生之氣。不勝肅殺之邪。並之。屈而不勝。生化之火被抑。擾亂於下。故發為臟躁。變為悲哭。所藏之魂。不得並神出入。

遂致妄亂。象如神憑。木氣被抑而不前。筋骨拘束而不舒。故數作欠伸。然治相併之邪。必安之和之。用小麥養肝氣止躁。甘草、大棗之甘。以緩氣之苦急。躁止急緩。則臟安而悲哭愈。然又曰亦補脾氣者。乃肝病先實脾。不惟畏其傳。且脾實而肺得母氣以安。庶不離位過中而復下並矣。

婦人吐涎沫。醫反下之。心下痞滿。當先治其吐涎沫。小青龍湯主之。涎沫止。乃治痞。瀉心湯主之。

〔衍義〕傷寒論表不解。心下有水氣者。用小青龍湯解表散水也。又曰表未解。醫反下之。陽邪內陷。實則結胸。虛則心下痞。由此觀之。吐涎沫者。蓋由水氣之為病。因反下之為痞。吐涎沫仍在。故先以小青龍治涎沫。然後以瀉心湯除心下之熱痞也。

婦人之病。因虛積冷結氣。為諸經水斷絕。至有歷年。血寒。積結胞門。寒傷經絡。凝堅在上。嘔吐涎唾。久成肺癰。形體損分。在中盤結。繞臍寒疝。或兩脅疼痛。與臟相連或結熱中。痛在關元。脈數無瘡。肌若魚鱗。時著男子。非只女身。在下來多。經候不勻。令陰掣痛。

少腹惡寒。或引腰脊。下根氣街。氣衝急痛。膝脛疼煩。奄忽眩冒。狀如厥癲。或有憂慘。悲傷多嗔。此皆帶下。非有鬼神。久則羸瘦。脈虛多寒。三十六病。千變萬端。審脈陰陽虛實緊弦。行其針藥。治危得安。其雖同病。脈各異源。子當辨記。勿謂不然。

〔衍義〕陰陽之運動。有上下。有中外。有歸宿。有倡順。得其道。則變化萬象。各司其用。若乖其宜。則隨所適而為病。然二者之病。則以陽為主。由陽主動用以施化者也。而陰者惟虛其體以受之生育而已。若夫邪氣在陰。則凝結堅實。實則陽不得入而施化。致生諸病不可窮已。

仲景敘是數證。冷積下焦。以見變易無窮也。所謂經水斷絕。胞門寒傷。令陰掣痛。少腹惡寒。或引腰脊。下根氣街。氣衝急痛。膝脛疼煩。皆由陰結下焦。陽不得入。隨所著衝任之脈而為病也。嘔吐涎沫。久成肺癰者。必陰結在少陰經。其經上連於肺。水因溢上為涎沫。久迫上焦之陽。

蓄以成肺癰也。繞臍寒疝。或兩脅疼痛。與臟相連者。臍在人身正中面。四臟應之。其四臟則應於上下左右。蓋是生氣所出之原。五臟皆於此受之。今為冷邪凝結。生髮之氣絕少。正邪相擊而作寒疝。臍間冷結。連及兩脅。少陽發生之分。併為疼痛。故曰與臟相連也。或結熱中。

病在關元者。乃小腸火之幕也。足三陰任脈之所會。足三陰任脈。盡為積冷於小腸。火氣不折。為鬱熱在中。冷熱相搏。故痛在關元。脈數無瘡。肌若魚鱗者。陰不化血。無以輸化生肌。滋潤於外。徒是孤陽行脈。燥消皮毛耳。奄然眩冒。狀如厥癲者。衝任督陰蹺之脈衝突而逆。

陽亂於上。所以如屍厥癲癇。或憂慘悲傷。倘多嗔者。此在下腎肝臟陰結。而陽不得入。精泄不固。下泄為帶。魂不舒。志不寧故耳。非鬼神使之也。陰由冷積。榮血內結。不與衛和。內外成病。求之於陰陽交變之道。不可一言而盡。仲景敘其證。復敘為三十六病。千變萬端。

同脈異證。恐後人膠柱鼓瑟。而不由於陰陽變易之道也。

問曰。婦人年五十所。病下利。數十日不止。暮即發熱。少腹裡急。腹滿。手掌煩熱。唇口乾燥。何也。師曰。此病屬帶下。何以故。曾經半產。瘀血在少腹不去。何以知之。其證唇口乾燥。故知之。當以溫經湯主之。

溫經湯方

吳茱萸(三兩),當歸,芎藭,芍藥,桂枝人參阿膠,生薑,丹皮,甘草(各二兩),半夏(半升),麥冬(一升去心)

上十二味。以水一斗。煮取三升。分溫三服。亦止婦人少腹寒。久不受胎。兼治崩中去血。或月水來過多。及至期不來。

〔衍義〕下利不止。病屬帶下。何也。婦人二七天癸至。任脈通。太衝脈盛。月事以時下。七七太衝脈衰。天癸竭。地道不通。經水遂止。今年五十。經絕。胞門閉塞。衝任脈不復。輸泄之時。所積於血。自胞門化為帶下。無所從出。大便屬陰。故就大便而下利矣。考大全良方集。

是方出千金。治女人曾經小產。或帶下三十六病。以或字分為二。金匱以帶下屬半產瘀血。豈帶下三十六病。無濕熱之實邪。而盡屬於瘀血虛寒哉。蓋為帶脈居身形之半。凡十二經絡並奇經八脈。各挾寒熱之邪。過而傷之。動其衝任。則氣血為之不化。心腎為之不交。變成赤白漏下。

治之必察始感何邪。何經受害。為虛為發何狀。脈見何象。令在寒暑隨宜。以權變治之可也。豈概云三十六病。盡切是方乎。終不若仲景之有原委。而可為後世法也。蓋小產是胞脈已虛。不能生新推陳。致血瘀積在下。而生髮之氣。起於下焦。固藏之政。亦司下焦。下焦瘀積在下。

而既結於陰。則上焦之陽不入矣。遂成少腹裡急。腹滿。四藏失政。則五液時下。其陽至暮。當行於陰而不得入。獨浮於上。為發熱。為掌上熱。為唇口乾燥。故必開痹破陰結。引陽行下。皆吳茱萸主之。益新推陳。又芎歸為臣。丹皮佐之。然推陳藥固多。獨用丹皮者。易老謂其能治神志不足。

血積胞中。心腎不交。非直達其處者。不能通其神志之氣。用半夏以解寒熱之結。阿膠、人參補氣血之不足。麥冬助丹皮。引心氣入陰。又治客熱唇口乾燥。桂枝、生薑發達生化之氣。甘草益元氣。和諸藥。婦人小腹寒不受胎者。崩中去血。皆因虛寒結陰而陽不得入耳。儘可治之。

設有脈沉數。而陽乘陰者。亦為帶下不成孕。崩中去血等證。又烏可用是治之。必須脈辨也。

帶下經水不利。少腹滿痛。經一月再見者。土瓜根散主之。

土瓜根散方,陰㿗腫亦治之。

土瓜根,芍藥,桂枝,䗪蟲(各二兩)

上四味。杵為散。酒服方寸匕。日三服。

〔衍義〕此亦因瘀血而病者。經水即不利。一月再見之不同。皆衝任瘀血之病。土瓜根者。能通月水。消瘀血。生津液。津生則化血也。芍藥主邪氣腹痛。除血痹。開陰寒。桂枝通血脈。引陽氣。䗪蟲破血積。以消行之。非獨血積衝任者有是證。肝藏血。主化生之氣。與衝任同病。

而脈循陰器。任督脈亦結陰下。故皆用是湯治之。㿗腫非惟男子之睪丸。婦人之陰戶亦有之。多在產時瘀血。流入作痛。下墜出戶也。

寸口脈弦而大。弦則為減。大則為芤。減則為寒。芤則為虛。寒虛相搏。此名曰革。婦人則半產漏下。旋覆花湯主之。(方見十一卷)

〔衍義〕本文之注見前方藥。本草謂旋覆花主結氣。脅下滿。通血脈。去臟家熱。蔥管亦主寒熱。安胎。除肝邪。且更能主血。新絳疑是緋帛也。凡系帛皆理血。血色紅。用絳尤切於活血。肝為藏血。主生化。故衝任之脈成月事。及胞胎者。皆統屬之。三味入肝理血。除邪散結。

豈非以氣陽也。血陰也。氣少則無陽。無陽則寒。血虛則無陰。無陰則熱。兩虛相搏。以害其肝之生化歟。所以用是湯。先解其結聚之邪也。而溫補其虛寒者。必另有法矣。

婦人陷經漏下黑不解。膠薑湯注之。(方缺)

〔衍義〕氣倡而血從。則百脈流動。以候其天癸。苛有邪以阻之。則血不從其氣而自陷於血海。血海者。腎主之。腎寒水也。色黑。是以漏下黑矣。猶內經所云結陰下血也。方雖不全見。膠艾二物亦足治之。艾火皮膚灸之。尚能內入。況服之而不自陽引入於陰乎。姜以散其陰。開通腠理。致津液行氣也。

婦人少腹滿如敦狀。小便微難而不渴。生(恐是經字)後者。此為水與血俱結在血室也。大黃甘遂湯主之。

大黃甘遂湯

大黃(四兩),甘遂(二兩),阿膠(二兩)

上三味。以水三升。煮取一升。頓服之。其血當下。

〔衍義〕內經謂水入經。其血乃成。則血由水化。今乃言血與水並何哉。嘗思水有清濁。清則入經化血。濁則為溺為唾。苟因氣之濁亂者入之。則不能化血而為血害。其清者。初雖為水而色白。至於坎離之變。從火化而變赤。如月之稟日光為盈虧。與陽隨動。流轉上下。行諸經脈。

與水性異矣。水性惟能潤下。苟下流不通。必注於澤。所以水失其道。入於肌表者。作身腫。入於筋骨者。作肢節腫。此入於血室。故作少腹如敦狀。然血室雖與膀胱異道。膀胱是行水之府。水蓄血室。氣有相感也。故膀胱之氣亦不化。而小便微難矣。若小便自如而少腹如敦者。

則不謂之水並。當是他邪血積可知矣。用甘遂取其直達水停之處。大黃蕩瘀血。阿膠引為血室嚮導。且補其不足也。

婦入經水不利下。抵當湯主之。

抵當湯方(亦治男子膀胱滿急有瘀血者)

水蛭(三十個熬),虻蟲(三十枚熬去翅足),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,大黃(三兩酒浸)

上四味。為末。以水五升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〔衍義〕傷寒論陽明證。其人喜忘者。必有蓄血。大便黑色。抵當湯主之。發熱下之不解。六七日不大便者。有瘀血。亦宜是湯。傷寒有熱。少腹滿。應小便不利。今反利者。為有血也。宜抵當丸。三者有病狀而後立方。今只云經水不利下。豈遂血蓄不通而非虛損耶。此必有蓄血情狀。而出是方也。

婦人經水閉不利。臟堅癖不止。中有乾血。下白物。礬石丸主之。

礬石丸方

礬石(三分燒),杏仁(一分)

上二味。末之。煉蜜和丸。如棗核大。內臟中。劇者再內之。

〔衍義〕子宮血積。不與氣和。故新血不至。遂成乾血。堅癖外連於戶。津液不行。化為白物。是用礬石消堅癖。破乾血。杏仁利氣開閉。潤臟之燥。蜜以佐之。內子戶。藥氣可直達於子宮矣。設乾血在衝任之海者。必服藥以下之。內之不能去也。

婦人六十二種風。及腹中血氣刺痛。紅藍花酒主之。

藍花酒

紅藍花(一兩)

上一味。以酒一大升。煎減半。頓服一半。未止再服。

〔衍義〕注疑非仲景方。傷寒論一部。以風寒二邪。必復言其傳變。然後出方。乃云六十二種風。盡以一藥治之。寧無寒熱虛實上下表里之異。其非仲景法明矣。雖然。原其立方之旨。將謂婦人以血為主。一月一瀉。然後和平。若風邪與血凝搏。或不輸血海。以阻其月事。或不流轉經絡。

以閉其榮衛。或內觸臟腑。以違其和。因隨取止。遂有不一之病。所以治之。惟有破血通經。用紅花酒。則血開氣行。而風亦散矣。

婦人腹中諸疾痛。當歸芍藥散主之。

〔衍義〕此腹痛者。由中氣脾土不能升。陰陽二氣乖離。肝木乘克而作痛。故用是湯補中伐木。通行陰陽也。

婦人腹中痛。小建中湯主之。

問曰。婦人病飲食如故。煩熱不得臥。而反倚息者。何也。師曰。此名轉胞。不得溺也。以胞系了戾。故致此病。但利小便則愈。宜腎氣丸主之。

〔衍義〕此方在虛勞中。治腰痛小便不利。小腹拘急。此亦用之何也。蓋因腎虛用之。若飲而短氣者。亦用此利小便。則可見其轉胞之病。為胞居膀胱之室。因下焦氣衰。惟內水濕在中。不得氣化而出。遂致鼓急其胞。因轉筋不正。了戾其溺之宗。水既不出。經氣遂逆。上衝於肺。

肺所主之榮衛。不得入於陰。蓄積於上。故煩熱不得臥而倚息也。用此補腎則氣化。氣化則水行。水行則邪者降而愈矣。然轉胞之病。豈盡由下焦腎虛致耶。或中焦氣虛土濕。下干害其胞。與上焦肺氣壅塞。不化於下焦。或胎重壓其胞。或忍溺入房。皆足成此病。必求所因以治之也。

婦人陰寒。溫中坐藥蛇床子散主之。

蛇床子散方

蛇床子仁

上一味。末之。以白粉少許。和合相得。如棗大。綿裹內之。自然溫。(白粉即米粉藉之以和合也)

〔衍義〕風寒入陰戶。痹而或冷。或用蛇床以起其陰分之陽。陽強則痹開而溫矣。少陰脈滑而數者。陰中即生瘡。陰中蝕瘡爛者。狼牙湯洗之。

狼牙湯方

狼牙(三兩)

上一味,以水四升。煮取半升。以綿纏箸如繭。浸湯瀝陰中。日四遍。

〔衍義〕少陰脈滑。陰中血熱也。濕熱積陰戶。生瘡。甚則蟲出蝕爛。狼牙味苦酸鹹。主邪熱氣殺蟲。後人瘡藥多用之。

胃氣下泄。陰吹而正喧。此穀氣之實也。膏發煎導之。

〔衍義〕陽明脈屬於宗筋。會於氣街。若陽明不能升發穀氣上行。變為濁邪。反泄下利。子宮受抑。氣不上通。故從陰戶作聲而吹出。豬脂補下焦。生血潤腠理。亂髮通關格。腠理開。關格通。則中焦各得升降而氣歸故道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