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中醫典籍《仿寓意草》的簡介

雲端中醫編輯組 - 最後更新:2024-01-15

名詞介紹


仿寓意草是清代李冠仙在1835年根據清代醫家張璐的《寓意草》的格式編寫的醫案集。《寓意草》是由張璐編寫的醫案集,收錄了他在臨床實踐中的大量驗案,內容豐富,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。而《仿寓意草》則是李冠仙根據《寓意草》的格式,對張璐的驗案進行歸納整理,並加以自己的見解,編寫而成的。

《仿寓意草》所載驗案以內科雜病爲主,還包括了婦科、五官科等。在這些驗案中,李冠仙對病因、病機、辨證論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分析,並提出了自己的見解。他主張“藥不執方,相宜而用”,即在用藥時不拘泥於某一固定的方劑,而是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,靈活地選用藥物。他還提出了“同症異治,異症同治”的治療原則,即在治療同一種疾病時,可以根據患者的不同體質和病情,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;在治療不同的疾病時,也可以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,採用相同的治療方法。

《仿寓意草》的立法處方靈活,診治頗具膽識。不過,案語偏於繁瑣。該書收入《三三醫書》中,現存有光緒刻本。

《仿寓意草》作爲一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醫案著作,對後世醫學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。然而由於其案語繁瑣,因此在臨床應用時需要謹慎使用。